第五章 赠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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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猫扑中文 )    昏暗。但明珠酷爱汉文化,自幼从汉文化中学习了安邦定国治天下的干略,不断的建立功绩,从云麾使、郎中一直凭借功绩向上攀登,内务府总管,弘文院学士直至现在的刑部尚书。他完全是凭借能力一步一步爬上来的,有着他人难以比及的干略。

    康熙见是纳兰明珠也收了退朝的想法,他重视人才,对于纳兰明珠的干略,还是很欣赏的,有心提拔他成为自己的肱骨之臣,只是君臣之间缺乏一个交心的机会。历史上,纳兰明珠立谏康熙削藩,以真知灼见为康熙打了头阵,也因如此受到了康熙的器重,以为臂膀,从而权倾朝野。但现在纳兰明珠还差一点,还不是康熙的心腹,只是清朝的一个能臣。

    “爱卿何事启奏?”

    纳兰明珠扬声道:“臣以为皇上乃天子,四海父母,一举一动,当以身作则,以为天下表率。因亲近君子,斥远小人。臣听闻皇上在上书房如此庄严之地与一群布库少年嬉戏,实在有失君上身份。臣恳请皇上要以国事为重,不要贪嬉戏游乐,玩物丧志,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

    他一脸刚毅,如若唐之魏征,一字一句,锵锵有力。

    康熙徒然变色,还未等开口,殿下百官最上首的一人已然怒不可遏的站了出来,高喝道:“纳兰明珠,你算什么东西,敢如此的指责皇上。”满朝文武,敢如此在朝堂上大喝的人,除了鳌拜哪还有他人!

    纳兰明珠一脸刚直,无惧鳌拜威严,道:“鳌太师,您作为先皇任命的辅政大臣,理当辅佐皇上,协助皇上治理天下。如今皇上玩物丧志,与上书房如此隆重之地,聚集一伙布库少年嬉戏玩乐。如此出格,难道身为臣子不该劝诫?”

    “这个……”鳌拜登时无话可说,纳兰明珠这番话,刚柔并济,以先皇为依仗,处处占据一个理字。鳌拜权倾朝野不假,但也不是蛮横耍泼的无赖,说不上话,灿灿道:“如今天下大定,皇上毕竟年幼,贪玩些也没什么。”

    纳兰明珠立刻回道:“天下大定?鳌太师,请恕明珠不以为然。我大清取得天下,是天命所归,但终究有一些不知好歹的蟊贼处处于我大清为敌,远在台湾的郑家不说。就说近处,天地会妖言惑众,先是于江南杀我朝二品大员朱国治,后又于天津境内杀我八旗子弟近三十人,恶迹斑斑,何来天下大定?”

    鳌拜让纳兰明珠一套逼问,说不出话来,气得在一旁吹胡子瞪眼睛。

    纳兰明珠跪伏在地,陈恳道:“便是因为先如今我大清外有台湾郑家为祸,内有天地会逆贼猖獗。皇上更是应该将心思放于朝政,思知足以自戒。不可纵情傲物,玩物丧志。”

    康熙铁青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那群布库少年,是他擒拿鳌拜的杀手锏,为此他谋划了整整两年的时间,眼看时机就要到来,让他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岂不等于让他前功尽弃。可偏偏他却怪不得纳兰明珠,纳兰明珠一字一句,金玉良言,是位敢于直谏的大臣。作为一个有抱负的皇帝,康熙深知这类人可遇而不可求,如何能够责怪与他。

    这时又有一人站了出来,秘书院侍读学士熊赐履。熊赐履为顺治年间的进士,在四年前上表《万言疏》,对清朝时政、特别是四大辅臣推行的种种政策提出尖锐批评,要求少年皇帝加强儒学修养,以程朱理学为清廷治理国家的根本,受到了康熙的器重。

    此刻他也跪地仗言,高声道:“尚书大人金玉良言,处处位皇上着想。臣也恳请皇上为了江山社稷,收心治国,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

    康熙瞄了索额图一眼,让他来想办法。

    索额图是四大辅政大臣索尼之子,吏部右侍郎,他的侄女即是康熙的皇后,属于皇亲国戚,是康熙最信任的臣子。鳌拜专权跋扈,广植党羽,文武各官,尽出门下。康熙大为不满,找来索额图商议,以布库少年擒拿鳌拜的策略,便是索额图出的。

    如今却闹了这么一出,让康熙这个皇帝骑虎难下。

    索额图现在也是一个头两个大,这个纳兰明珠还真是他的死对头,从小到大两人都是意见相左,尿不到一壶去,现如今在这等大事上还来扯他后腿。他不是不想上前表态,而是纳兰明珠完全占了理,跟他辩论落了佞臣之名是小,能不能说赢是真正的关键。

    索额图没那个自信说服纳兰明珠这类嘴皮上逞威的家伙。

    便在他左右为难之际,又有一人站了出来,工部尚书济世道:“明珠尚书说的不无道理,皇上在上书房与布库少年嬉戏,确实不该。但鳌太师也没错,人精力有限,适当游戏,放松放松,劳逸结合,也是一种养生之道。皇上安危关乎天下,不可小视。依臣之见,可在皇宫边角空出一地,让布库少年嬉戏。平时布库少年住在宫外,皇上有闲情的时候,可将他们招进宫来,一举两得。”

    鳌拜大喜道:“好办法,济世大人这招好,皇上,我看就这么定了吧。”

    康熙双眼一闭,心道:“完了。”布库少年逐出皇宫,即有被拉拢的危险,也不能执行擒贼擒王的计划:鳌拜作为国之大臣,怎么可能在皇宫的最角落接见他?好让布库少年动手?更何况四周没有屋舍,鳌拜只需大吼一声,立刻就会有兵马赶来……

    所有算计,功亏一篑。

    便是如此,康熙依然能够将一切怒火藏在心底,坦然自若的一笑,道:“就这么办,退朝。”

    鳌拜、济世眼神一对,眼底皆露着冷笑。

    除去这些布库少年,正是孤立康熙的第一步。

    -------------------【第三十一章 各展其能】-------------------

    “混蛋!”

    紫禁城上书房,满腔怒火的康熙终于忍不住心中的那股暴戾之气,将眼前的书桌猛的一翻。案几上堆积如山的奏章书本,笔墨纸砚,顿时飞了出去。书桌砸在地上,发出了一阵巨响。

    两年的布置,两年的谋划,两年的准备,两年的期盼……

    在这一日,一切的一切,毁于一旦。

    即便康熙城府再深,也忍不住动了雷霆之怒,以掀桌子而发泄。

    “皇上,索大人、曹大人求见。”太监战战兢兢的上前禀报,生怕在这时候触怒到面前这位“真龙天子”。

    康熙强压下心头怒火,尽量保持着君王的风范道:“先收拾一下,宣他们觐见!”

    大殿门口等候宣召的几名太监走进来,有条不紊地拾起散落在地的奏章书本,笔墨纸砚,整理完毕后他们向康熙躬身行礼,这才静静地退了出去。

    索额图、曹玺先后走进了书房,行礼参拜。

    如今朝堂之上,几乎一半都是鳌拜的党羽,剩下的大部分属于中立派,唯有一小部分是站在康熙这边的。在这一小部分人中,康熙只能信任索额图、曹玺以及少数的个别几人。

    “平身吧!”康熙淡淡的说着,没有多余的表情。但索额图、曹玺都了解,康熙越是冷静,就越能表明他心头窝着的火气越大。

    “布库少年,朕以下令让他们出宫,筹备了两年的计划,就这样因为一个谏言,可笑的无疾而终,朕不甘心呐!”康熙右手握拳,在桌面上重重的敲了三下。

    曹玺摇头苦笑:“明珠大人,这是好心干了坏事。到了这一步,我们只能从长计议。”他也不甘心,历史只能记一个大概,而不是详细的过程。

    鳌拜在大意下,简简单单的被一群布库少年擒住不假,但他手握皇宫禁军,麾下的镶黄旗猛将,遍布京师要处。若没有充足的准备,怎么可能压制的住这些只听鳌拜号令的骄兵悍将?他们的计划经过全盘考虑,做了充足的准备,打算在明年的五月,也就是安亲王岳乐回京的时候动手。岳乐是清太祖第七子阿巴泰的儿子,是清朝目前在战功上唯一能与鳌拜相提并论的人物,在军中有着不输于鳌拜的威信。有他坐镇,加上随行的亲兵,就算鳌拜的部下因为鳌拜被擒而造反,也能支持到勤王军的到来。

    五个半月,只差五个半月,计策就能施行,如今功亏一篑,谁又能够甘心?但作为康熙的心腹谋士之一,他有义务在这个时候劝说康熙冷静。

    康熙道:“朕知道需要冷静,但朕更想知道对付鳌拜的办法,不能在让他如此猖狂下去。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大清的皇帝是我爱新觉罗玄烨,而不是鳌拜。”

    索额图沉思了好一会儿道:“布库少年不成,也许可以用另一种方式实行这个计划。记得汉人里有一个叫专诸的好汉,吴王阖闾野心勃勃,欲杀吴王僚而自立。伍子胥把专诸推荐给阖闾,阖闾凭借专诸的一刺,掌握了实权,从而称霸。”

    康熙摇头道:“朕早已想过此法,只是鳌拜身为我大清第一勇士,万夫难敌。寻常刺客如何能用,何况他身旁还有威名赫赫的三十二哲别,谁又有那个本事杀他。”

    索额图默然不语,正是全无办法,他才提出刺杀,看看能不能铤而走险。

    受到提示,曹玺神色为之一动,道:“索大人的提议让奴才想到一个人,胡德帝,此人武艺超群,只怕不会输于鳌拜,也许我们可以利用他来对付鳌拜。”

    康熙神色一动道:“利用天地会?”

    曹玺思绪展开,道:“不错,依照我们的原定计划,铲除鳌拜之后,立刻利用我们的眼线将京师与江南的天地会诛灭。如今鳌拜一时无法除去,我们也不能冒然对天地会出手,免得让鳌拜看出我们潜在的力量。既然要暂搁计划,还不如利用我们的眼线,挑唆鳌拜与天地会敌对,借助他们的势力对付鳌拜。我们可以暗中支援天地会,给他们一些便利,增加他们成功的机会。若成,大事可定,皇上可坐享其成。若不成,也是天地会做的,与我们无关。”

    康熙大喜道:“妙极,妙极,爱卿无愧是朕的良谋,此事由你安排,务必步步为营,我们费了好大的心力才将眼线打入天地会,成为其中头目。要彻底铲除天地会少不得他的支持。若无必要,此事让他置身事外。当然如果非牺牲他不可,也只能舍小求大了……索额图,你尽量配合曹爱卿行事,务必成功。”

    **********

    鳌府。

    鳌拜请来了李翔,将今日早朝上的事情如实以告,一脸的欢愉自得,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了,康熙那小子表面上毫无所谓,真当我鳌拜看不出来吗?他越是这样,就越证明他的愤怒。哈哈,痛快,痛快。能够如此,全赖诸葛先生,我敬你一杯。”以前他虽有些看不起康熙这个皇帝,但每每称呼他都会带上“皇帝”二字,现如今直接称康熙了,可见他心中对于康熙,已经没有了一点的敬意。

    李翔笑着举杯道:“太师这一招借力用力,实在高明,让皇上莫名其妙的挨了一巴掌,却不知罪魁祸首,只能将带血的牙往自己肚子里吞。”他将酒一饮而尽,眼中即有忌惮也有开心。

    这一刻他已经完全确定历史已经改了,那些用来擒拿鳌拜的布库少年已经被逐出了皇宫。

    康熙、鳌拜之间将会有一场斗智斗勇的决战,不论谁输谁赢,都只有一个结局,两败俱伤。

    不过他想不到鳌拜会用这种方式来孤立康熙,委实高明。利用纳兰明珠的直谏,不动声色的砍掉康熙一臂,让康熙毫无察觉。

    鳌拜真不是等闲之辈,就算他明白康熙的用心,也没有任何异动,是打算一点一点的除去康熙的依仗,彻底的孤立康熙。若事态如此发展下去,当康熙发现鳌拜存有异心的时候,他已经成为孤家寡人了。

    看来火烧的不够,还必须加浇上一壶油,才能让两人彻底的正面对抗,兵戎相见。

    这种背地里使暗招,危害还不够大。

    李翔心中暗思,嘴里却道:“纳兰明珠终于皇上,不知太师用了什么高招,将他给用上了。”

    鳌拜不屑道:“这些文人个个都想做魏征,既然他们想做,我就给他们这个机会,让他知道皇上有多么的荒唐。不用我出力,他们自个就站出来了。”

    -------------------【第三十二章 高中会元】-------------------

    随着科举的来临,从全国各地涌向京师的学子多如过江之鲫。

    虽然清朝无德,但终究是一个国家,唯一的国家。书生学子寒窗十年,想要生存,想要出人头地,投效的目标也只有一个。

    李翔讨厌那些背祖忘宗的汉奸,对于这些学子却无多大的排斥。

    毕竟读书人千千万万,总不能指望他们都捧着书本,一个个念着圣人之道,喝西北风吧。

    京师风云暗涌,却又风平浪静。鳌拜与康熙斗了一场,以鳌拜胜利告终。

    康熙失了一局,不敢妄动,鳌拜赢了一局,怕打草惊蛇,亦没有乘胜追击。彼此都在凝聚力量,等待时机,好做出致命一击。

    他已经做到让鳌拜、康熙反目,剩下的就是更进一步,兵戎相见,来一场轰轰烈烈的内战。

    只要两人打的嗨皮,三藩必然会有意动。他也能趁机联合台湾郑家,利用定**的实力,举起义旗,反清复明。

    其实李翔对于要不要复明,并不是那么的重视,这只是一个口号,但反清却是一定要的。在这种局势下,他并没有冒然的选择火上浇油,而是决定考取会元,想方设法谋个一官半职,利用职权,来进行自己的下一步计划。

    也许是知道他即将面临会试,曹寅、吴应熊这些人都没有来打扰他。

    鳌拜因为已经确认了与李翔的关系,来的次数也少了,李翔自己在家也乐的清闲。他懒得看书,就算在怎么临阵磨枪,在四书五经与八股文上也不可能比得上这个时期的文人,索性看也不看,只是捣鼓一些化学实验,阅览兵书,练习枪法与醉拳。

    不知不觉,两月即过,到了会试开考的日子。

    李翔拿着这个时代的准考证,一块奇特的竹牌,走进了考场。

    这个时代的科举考试是严苛的,数千计的学子能够考上的仅有两三百人,入取线极其的底下,有很多人考了一辈子,老了也没有机会考上。

    经过了严密的检查,确定李翔身上没有带一个字的杂物后,让他走进了考场。

    再他进入考场之前,有一个人兜里有一张洗烂的银票,因为贴在了衣布上没有发现,便被无情的赶了出去,剥夺了今年的科考资格。

    这种制度古来有之,谁也无法改变,这个考生只能三年后再来了。

    李翔看着被赶出去的书生,心道:“真希望三年后,他参加的科举是一个全新的,由汉人统治的朝代。”

    会试考场处于完全封闭式,一人一个单独的小间,九天内吃喝拉撒睡全在里面,只要不走出房间,不开口说话,任由你在里面做什么考官都不会过问。

    随着“咚”的一声钟响,宣布了科举考试正式开始。

    主考官巡视考场,同考官逐一发下试卷。李翔接过试卷,只是看了一眼,立刻目定口呆,一张雪白的试卷上面不但有着漆黑的考题,还密密麻麻的填满了答案,连名字都写好了,根本不需要他动笔。更令他惊叹的是那一些答案的笔迹歪歪斜斜与他的字有着七成相像。

    李翔作为一个后世人,平时用的多为钢笔圆珠笔,偶尔书法课用毛笔练练大字,类似古代用毛笔书写小字,对于他来说,实在是太难了,偷偷的练习了好一段时间,才勉勉强强写出一点人样,能够辨认出来。

    这模仿笔迹,模仿一手糟糕的字体,比模仿漂亮的的字体,更加困难。

    这鳌拜手上还真是能人辈出。

    李翔想着,将试题放在一旁,直接趴在了桌上睡觉……

    第一天,睡觉……

    第两天,睡觉……

    第三天,睡觉……

    三天一场考试,一共三场。

    试卷交了上去,再次发了下来依旧是填满了答案的。

    于是乎再次重复睡觉。

    整整做了九天的牢,铃声一响,李翔逃跑似地第一个出了考场,嗅着外边的新鲜空气,忍不住长叹了口气,心悸道:“这种罪,只此一次,下次打死我,都不来了。”

    二月天正是寒冷的时节,九天不洗澡并没有多大关系。真正让人难受的是上厕所,开始还行,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考场上下气味弥漫,整个考场就如厕所一样。

    搞得他现在鼻子都失控了,久闻不知其臭。

    “公子……”

    “诸葛兄……”

    李翔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抬头一看,人群中曹寅、桂仲明、百灵儿迎面走来。

    李翔笑着迎了上去。

    百灵儿说了一句:“好臭!”捏着鼻子,跑到一旁,一脸戏谑。

    李翔瞪了她一眼,心想:好男不跟女斗。

    曹寅道:“诸葛兄兴致高昂,看来对于高中,把握十足。”

    李翔有些大言不惭的道:“下笔如有神……”事实上他一个字也没写,但他知道既然鳌拜满打满算的说给他个会元当当,试题的答案便不会找一个随便的人解答,有相当的水准,太过谦虚反而不好。

    曹寅笑道:“本想请诸葛兄聚聚,让你放松一下,现在看来,还是改日吧!”

    李翔莫名其妙。

    桂仲明解释道:“公子双眼浮肿,这些天应该没有好好休息吧。”

    李翔摸了摸双眼,确实觉得有些不一样,苦笑心想:“我能说这两个眼睛是睡肿的嘛?”他将话藏在心底,只能谢过曹寅的好意。

    时间一晃即过,放榜的日子转眼即来。

    在这激动人心的时候,有人欢喜有人愁,数千学子等的就是一个答案。

    李翔亦不例外,他想看一看鳌拜真的是否那么强势,连着至关重要的科举都能操控。

    不过他没去放榜的地方,而是在家里等曹寅。

    依照流程礼部官员从数千名学子中,选出两三百成绩优异者,排定名次,上交康熙由康熙过目,然后盖印下榜。

    曹寅作为一等侍卫,能立于康熙身侧,将会是第一个知道榜单的外人。

    “恭喜诸葛兄……”曹寅声音远远的传来,待走到近处,高声道:“会试第一,恭喜诸葛兄高中会元,皇上对于诸葛兄的作答是赞不绝口,只是念叨了一句,就是字丑了点。”

    李翔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整张考卷,只有字跟自己差不多,曹寅这话损的他厉害,不过得知答案心头也是一乐,暗忖:“古往今来,我也许算是最牛的考生了,这会元来的真容易。”

    曹寅道:“在过几日,即是殿试,由皇上亲自出题,诸葛兄若能再得皇上赞许,也许今年的状元郎就是你了。”

    这一听还有殿试,李翔登时傻眼。

    ps:实在抱歉,昏头了,一直以为昨晚更新了,直到现在才发现,没有更新,傻了。

    -------------------【第三十三章 劲敌相会】-------------------

    紫禁城。

    两百三十位贡士在礼部官员的引领下,走进了京师的中心地,被称之为皇宫的地方。

    此次科举,只取两百三十人,这两百三十人除了走在最前头的李翔,基本上可以说是从万千人的竞争中脱颖而出的。

    面临他们的是人生仕途上至关重要的一关,殿试。

    殿试是由武则天创建的,通过朝廷殿试者为进士,只要身为进士,即可直接为官。如果淘汰,将会打为原形,一无所有。

    李翔身为会元,会试第一,在一瞬间名满京城,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此次状元的大热门。

    今日来到皇宫门口等候的时候,人人都亲热的上前打这招呼,但大多都存有忌惮之意,只要上了考场他们就是以毛笔对战的敌人了,而且在他们眼中李翔算是劲敌。

    李翔对于这种目光,心底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今日他来这里完全是赶鸭子上架。论才学他这个四书五经没翻过一本,八股文是什么玩意,怎么写都不知道的人,怎么跟这些从乡镇到全国都脱颖而出的学子相比。

    当初鳌拜让他参加会试的时候,他只以为只要在考场上睡几觉便成了。哪里想到还有接下来的殿试,经过曹寅提醒才回想起来,登时眼冒金星。他记得殿试自古是由皇帝亲自出题的,即便鳌拜有通天之能,也没有办法帮他分毫,就他那点能力,还不露馅了?

    他找过鳌拜,鳌拜却不以为然的表示,殿试只是一个过场,考的并不是四书五经,只要不跑题不走调,他就有办法给他一个进士。

    依照惯例,只要成为进士便可为官,不一定非要考取状元。当然考了状元,仕途会更加顺畅无疑。

    不得已,李翔只能硬着头皮来了,只希望康熙别出太难的题目,使他这位会元贡士第一人不至于当众出丑。

    穿过了富丽堂皇的宫殿,李翔他们来到了保和殿。

    保和殿是紫禁城外朝三大殿之一位于中和殿后。初名谨身殿,嘉靖时遭火灾,重修后改称建极殿,清顺治二年改为保和殿。专门用来举办大宴接待外国使者以及科举殿试的地方。

    保和殿规模雄伟,高达三十米,屋顶为重檐歇山顶,上覆黄色琉璃瓦,上下檐角均安放九个小兽。上檐是单翘重昂七踩斗栱,下檐是重昂五踩斗栱。内外檐均为金龙和玺彩画,天花为沥粉贴金正面龙。六架天花梁彩画极其别致,与偏重丹红色的装修和陈设搭配协调,显得华贵富丽。

    踏入殿内,殿内的景象更是让李翔他们这群土包子目瞪口呆,殿内地面竟以金砖铺地,坐北向南设雕镂金漆宝座,闪闪生辉,大殿两旁摆着两百多张案桌,笔墨纸砚逐一齐备,案桌角上还有考生的名字。

    李翔看着地面的金砖,恶意的想着:“早知道偷偷带点工具来,就算没考上就地挖一个小洞,也发财了。”

    他们一行人在殿前列队站着,随着一声轻响,只听尖利的太监嗓音传来:“皇上驾到……”

    殿内的所有官员贡士在第一时间跪了下去,唯有李翔一人鹤立鸡群的站着,犹豫了会儿,忍气跟着跪了下来,低着脑袋只用他一人听得见的声音低声叫道:“康麻子早死早死早早死!”

    康熙箭步坐上那由雕镂金漆的龙椅宝座上,高声道:“诸位平身!”

    殿中众人这才站了起来。

    李翔抬头想瞧瞧康熙究竟长得什么样子,看着龙椅上身穿龙袍的人第一个印象就是年轻,其次是脸上的麻子,再次是他的个子,好矮。初步目测一下,估计就是一米五左右,他现在十六岁,便是再如何的疯涨也不会超过一米六。撇去这些不说,还算是容颜俊秀,眼精目灵,称得上相貌堂堂。

    便在李翔打量康熙的时候,康熙也在打量着他。

    李翔相貌不差,阳光偏带几分帅气,三七分的短碎发更是突出了这点,看的康熙也暗自点头赞许。

    “不得无礼!”礼部官员见李翔光明正大的与康熙对视,吓出了一身冷汗,低喝道:“不得无礼。”

    李翔莫名其妙。

    康熙笑道:“无妨,这位便是诸葛正吧,朕看过你的答题,文采飞扬,委实不凡,希望你在这次殿试中亦能让朕另眼相看。开始吧……”最后一句,他是对礼部官员说的。

    随着这一声开始,李翔他们相继坐到自己的位子上,等候康熙出题。

    康熙犹豫了会儿,提笔洋洋洒洒写了两百多字,以作题目。

    李翔的小心肝砰砰直跳,看着摆在眼前的题目,意外的松了口气,有两道题目,一文一武,一道是说某地水患频繁,收成底下,如何若为官,因如何处理。另一道是说地方叛乱,应该如何妥善因对。

    李翔见题心道:“难怪鳌拜信心十足,原来殿试考的不是文采,而是实干。”

    清朝科举完全沿袭明朝,科举制度首创于杨坚,盛于唐朝,经过近乎千年的发展,到了明朝已经非常合理了。童生试、乡试、会试考的是文化水平,而殿试则考实际干略,便是为了选择拥有相当文化水准又有实际干略的人才。

    能够参加殿试,文化水准都不低,都是博士水准的,再考四书五经,没有意义。

    李翔看着第一题,脑中突然想到后世的一首农谚歌谣,提笔便写:“春雷响,万物长。惊蛰春雷响,农夫闲转忙……冬耕无早,春耕勿晚。春耕抢墒,秋耕抢时。先耕高亢,后耕淤洼。先耕白塘土,后耕淤泥头……挖地如挖粮,整地如修仓。要想收水稻,田埂先修好。种稻靠埂,种麦靠沟。挖塘修坝,旱涝不怕。水利不修,有田也丢。打井修渠能防旱,丰收靠人不靠天。种不好庄稼一年穷,修不好塘堰一世穷。有地有井人当家,有地无井天当家。只靠双手不靠天,修好水利万年甜。靠天吃饭饿断肠,脑勤手勤粮满仓。旱年收不收,全在井和沟。种地不修沟,好比遭贼偷。春天不开沟,夏水无处流。田间开条流水沟,旱了涝了都能收。求天不如挖地。常向天上望,不如地下挖个塘。有田无塘,好像婴儿没有娘。旱田变水田,一年顶两年。小麦连年收,就怕偷懒不挖沟。旱田靠沟,水田靠埂。地堰开了口,跑了粮一斗。东逛西串,不如挑沟垒堰。明排暗浇有三利,防旱防涝还增地……一年富,拾粪土;十年富,种树木。种树十年,强似种田。栽树忙一天,利益得百年。一代栽树,辈辈幸福。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一年之计莫如种谷,十年之计莫如种树。搞好四旁绿化,风沙旱涝都不怕……治山治水不栽树,有土有水保不住……”

    这谚语是后世根据中国古人千年的智慧经验编出来的,包含了农耕治水栽树防水的道理,简单易懂。不过其中的一些无关紧要以及超时代的东西,都给去掉了。

    至于第二题,李翔根据历史上康熙对付三藩的手段,洋洋洒洒也写了一通。

    殿试要考一天。李翔发现自己才一个时辰就写好了,检查了一下无错,无聊的玩了一会儿毛笔,哈哈一打,瞌睡了。

    -------------------【第三十四章 金榜题名】-------------------

    康熙坐在龙椅上翻着有西方传来了一本数学理论,他作为这个时代最早接触西方科技的人,对于西方的文化同样有着极深的兴趣。他觉得西方文化有着完全不输于东方文化的水平,认为自幼学习东方文化的汉人已经很恐怖了,如果在让他们接触到西方文化,增长自己的见识,对于他的统治会有很不利的影响。所以他限制了西方文化的传播,尤其是枪械炮弹,这个能够动摇满清骑射传统的利器。

    所以他情愿把这些西方的科技文化当成了自己的玩具,也不让它传播出去,让汉人学习。

    便在他看的津津有味的时候,余光突然发现备受他看好的诸葛正正趴在案桌上呼呼大睡,眼珠子都惊讶的瞪了出来,隐隐生怒,心道:“这个诸葛正好是狂妄,敢如此藐视庄严的殿试?”

    他对着身旁的太监一阵耳语,让他将李翔的试卷拿去给他,想看看到底他给出了什么样的答案。

    康熙接过太监递来的试卷,看着寥寥数字,心头冷笑,中国治水农耕已有四千年的历史,史上的治水心得,随随便便都能写一本书。只凭这点字,便想治理水患,解决收成低下的弊端?

    他一脸的不信,但随着一字一句的读下去,双眼渐渐充满了凝重,不可思议。

    这类似于歌谣的东西,一字一句,竟然是至理名言,短短几百字的东西,包含了耕种要诀,治水防旱防沙等等诀窍。以精短的词语,变成了一首字字珠玑的歌谣,实在太让人惊讶了。

    康熙重视农耕,那是国家的命脉,他虽然没有下过地,更没有种过田,但是研究过这方面的东西,有过了解。他不能确定李翔写的全对,但根据他脑海中的知识,却觉得字字在理。

    尤其是后面关于植树抗洪治沙的,比起年年拨款修理堤坝,不如将水患消除与无形之中,利用树木来防止水土流失,控制减轻水患的发生。这比挖水渠,修堤坝更要看的长远高明。

    康熙不得不承认,李翔所写的这短短的几百字,给了他莫大的震撼,这种感觉他这一生都极少遇到。

    其实这是很正常的,这种农谚歌谣并非是胡乱编就,而是后人浓缩了几千年农耕技巧以及治水防沙防旱防涝的心得经验谈,被有心人编撰成歌谣。在农民百姓人人传唱的后世,自然不算什么。可在这尚未出现的古代,便如宝典一般珍贵了。

    康熙往下看去,看着第二题眉宇间更是有着说不出的惊叹,他出题考的是实际,都是根据现实演变来的,这第二题半真半假,虽没有指名道姓,但暗地里却根据当前的情况,表示三藩叛乱,应该如何因对。

    李翔写的便是根据历史上康熙与满朝文武商议的战术,分化诱惑,逐个击破,以拉拢为主,攻打为辅,先放任最强力的吴三桂,将随他反叛的枝叶斩断,让他孤掌难鸣,在以全国之力,对抗吴三桂一地。

    反正这个战术到后来都是纳兰明珠、索尔图这类人想出来的,李翔也不怕提前说出来。今时不同往日,历史上没有他的出现,这个战术取得了奇效,现在他出现了,如此战术还能取到相应的成果?

    康熙面对这足以打动他的战术策略,久久说不出话来,让太监将试卷送了回去,已经完全改变了心中想法,暗忖:“并非是他藐视殿试,而是对于他而言,自己出的题目实在太小儿科了,他的干略只怕会凌驾此次殿试的所有人之上,只是这字……”

    科举考试,对书法很讲究的,特别强调书写,必须用正体,即所谓“院体”,字要方正、光园、乌黑、体大。从某种角度来看,书法往往比文章重要。

    李翔睡的香甜,对于这些全无察觉。

    日暮来临,李翔他们在礼部的引领下离开了皇宫。

    对于李翔在考场上睡着一事,绝大多数的考生都报以了幸灾乐祸的表情,觉得少了一个强敌,高中的可能性越大了。

    却不知道李翔对此毫不在意,他根本无心考什么状元,只要能够中进士足以。他自信写的不错,只需鳌拜推波助澜一下,考个进士因是不难。所以全无心理负担,过着如常日子。

    阅卷日。

    康熙将读卷管的品论都是收集起来,依照惯例殿试考试将有八名读卷官读卷,这八名读卷官都是当世显赫的人物。他们轮流阅卷,根据内容,写下各自的评分,加“○”、“△”、“\”、“1”、“x”五种记号,得“○”最多者为佳卷,而后就所有卷中,选○最多的十份考卷进呈皇帝,让皇上从中挑选出状元榜眼探花。

    康熙看着面前的十份试卷,一一阅读。各有所长,但与李翔的答案相比,显然要差一个档次。尤其是治水上,大多都是老生常谈,重治,那有李翔的特立独行,以防为主。等水患来了在治,哪有事先防范更加重要?

    康熙毫不犹豫的提笔在金榜状元下面挥笔写下了诸葛正三个字,接下来的探花、榜眼让他犹豫了片刻,最后写下蔡启僔、孙在丰两人的名字,让人将金榜发放下去。

    读卷官见状元竟然是没有进入初选的诸葛正,各自愕然。

    康熙道:“朕择人才,以干略为主,何必拘于书法?”

    读卷官也无话可说,李翔的评分全部是“△”,便是因为书法的不足,而扣分的。

    金榜随即发下,立刻引起了轰动。

    李翔得到报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可思议的心道:“怎么混成状元郎了?这状元也太好当了吧!”

    他这么想其实大错特错了,科举取士,便如文人的战场,很多人考了一辈子,满头白发的时候,还是一个童生。他是因为鳌拜专权,让他混上了会元,渡过了最难的关卡,让他这个近乎文盲的人,考上了会元。

    殿试考的是真才实学,李翔脑中有多了这个时代四百年的知识,论实学并不输于这个时代的人,能够拔得头筹,一举夺魁,也不为怪了。

    -------------------【第三十五章 最愚蠢的决定】-------------------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李翔终于感受到这句话的含义了,他来京师多日。除了因为鳌拜的另眼相待,在清朝上流人士中取得了一点声望以外,几乎无人问津,即便在天然居大闹了一场,也只是令人茶余饭后一谈而过。

    但如今他走到哪儿都有人指指点点,各路文人上前搭讪,更甚至连上门来说亲的媒婆都不下三位数字了,一个说这家的小姐如何的大家闺秀,一个说那家的小姐如何的知书达礼,这个说天上一对,那个说地下一双……

    这毫不夸张,因为状元实在太难的了。自从科举开创以来,涌现了数以百万计的举人和十多万名进士。但从唐朝起历史上第一位状元孙伏伽开始,到清末最后一位状元刘春霖止,在这一千两百多年间,产生的状元郎还不到六百位。大文豪苏东坡都曾发过“莫道登科易,老夫如登天”的感慨,足见状元之珍贵与不易。

    苦读寒窗数十年,为的就是金榜题名,状元及第便是天下读书人的毕生追求。

    类似于李翔这般轻松“大魁天下”获得三鼎甲之首的,古往今来,也只他一人。

    这日李翔受到了康熙的召见,来到宫门口已有两人在宫外等候。

    李翔瞧着有些熟悉,但却叫不出名字。

    两人见到李翔,一并迎了上来,其中一个又高又瘦的成熟稳重的文士道:“诸葛兄,早就想去府上拜访了,只是实在脱不开身。以后同朝为官,相互之间,多多光照。”

    另一个身形较矮,双眼如猴,很是机灵,笑道:“只怕与我们一样,便是去了也抽不出时间来招呼我们。”

    李翔听两人一说,也猜到了他们的身份,暗忖:“两人应该就是探花蔡启僔、榜眼孙在丰了,只是不知哪个是蔡启僔,哪个是孙在丰。”他客套道:“彼此彼此,即是同届考生,也是缘分,自当相互扶持。”

    三人客套一番,李翔也从两人的互称中得知成熟稳重的是探花郎蔡启僔,机灵圆滑的是榜眼孙在丰。

    在内官的带领下,李翔他们三人来到了弘德殿。

    弘德殿是康熙早朝之后,处理政务,接见官员的地方。

    李、蔡、孙三人作为科考三鼎甲,依照惯例是直接入朝为官的,而且官位不会低于六品。

    三人心中有数,今日邀他们齐聚,十之**便是册封他们官职。但除了李翔以外,蔡启僔、孙在丰在进了皇宫之后,都有些拘谨忐忑。

    两人见李翔一脸无所谓,各自佩服,心想:“无怪诸葛兄能得状元,这份镇定,远非我所能及。”

    他们却不知李翔对于官位根本不在乎,他只想着混到朝堂上去,跻身入政,从而在康熙、鳌拜的头上浇些油,让火烧的更旺。

    走进了弘德殿,行了参拜礼。

    李翔依旧暗骂康麻子早死,来泄愤。

    康熙笑道:“诸位都是饱学之士,国之栋梁,快快平身……”他话锋一转,道:“金科状元诸葛正上前听封……”

    李翔再次上前跪拜,心中骂街,诚心让老子多跪一次是不是?这仇记下了,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反清成功,必将你康麻子擒与帐下,将自己磕的这些头,双倍的讨还回来。

    “金科状元诸葛正文武全才,成绩优异,令人惊叹,实为不可多得之人才,特封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李翔不知这个虞衡清吏司员外郎是什么玩意,谢了恩站在了一旁。

    蔡启僔、孙在丰却瞪圆了眼睛,望着李翔的背影,充满了羡慕以及震撼。

    李翔不晓得清朝的制度,但蔡启僔、孙在丰却非常了解,他们属于三鼎甲,依照惯例三鼎甲可以直接被朝廷入用,在朝为官。但是这个为官也是有一个惯例,先于翰林院担任修撰,六品官职。这个职位负责修书,并没有什么实权,但却能与皇帝近距离接触,让皇帝考察他们的真才实干,然后予以重任,根据他们不同的干略,安排在不同的职位上。

    这里有一个过程,在皇帝面前表现好的,通常只要一年便在朝中担任实职。当然如果得罪了皇帝或者表现的不佳,三年五年,甚至一辈子都只能呆在翰林院,吃六品皇粮。

    而李翔却直接跳过了翰林院这道坎,直接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这个职位隶属工部,而且是从五品官员,升了一阶。如此待遇,古往今来都是极其罕见。在清朝更是从来没有这个先例。

    其实这一切都归功于鳌拜。鳌拜深知李翔的能力,为了让他更好的为自己效力,已经为李翔铺好路了。他知道李翔的字是无法在殿试里过关的,所以不可能位列三甲,考上状元、探花或者榜眼。

    李翔淘汰是必然的,他将会进入复考,也就是考取二甲“进士出身”,鳌拜过问不了鼎甲,二甲却毫无问题,哪怕李翔在二甲一字不写,也能考上“进士出身”,接着安排官职给他步步提升的机会。

    但是人算不如天算。他千算万算算不到因为李翔的睡觉,康熙在第一时间看了李翔的答卷,而是深受震撼,亲点他为状元。

    这下鳌拜坐不住了,翰林院修撰能够近距离接触康熙,万一李翔在接触中受到了拉拢或者什么,对他大是不利。他还做不到完全的相信李翔,所以索性表示李翔才干无双,提议直接将李翔安排到工部任职,让他跳过翰林院,担任实干官员。

    这样鳌拜满意,康熙却不干了,工部尚书济世是鳌拜的第一心腹,第一智囊,让李翔在他手下任职,岂不是将人才往鳌拜身上推?

    他觉得李翔来京师不久,虽然跟鳌拜走得近,但彼此之前并没有来往,还是能够争取过来的,可不想放弃,灵机一动,索性就升了李翔一阶,让他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

    虞衡清吏司虽然隶属工部,但它是负责制作火枪火炮等军用器械的地方。鳌拜一党大多都是满人,喜欢骑射,看不起火枪火炮,通常都是无视这个部门。因为制作火枪火炮离不开西方的技术,少不了洋人传教士的支持,这个部门与钦天监关系极佳。康熙又喜欢从钦天监的传教士这里学习西方文化,一来二往,虞衡清吏司表面隶属工部,但实际却属于一个跟康熙走的很近的独立部门。

    康熙将李翔安排在虞衡清吏司在他看来正是一举两得,即堵住了鳌拜的嘴,又拉拢了李翔,两全其美。

    他甚至为此沾沾自喜,但却不知,他做了一个一生中最最愚蠢的决定……

    这个决定,为大清的灭亡,埋下了伏笔。

    -------------------【第三十六章 巨大的宝藏】-------------------

    在事后李翔才从蔡启僔、孙在丰口中得知担任虞衡清吏司员外郎是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但他心底却不怎么高兴的起来,他更希望得到蔡启僔、孙在丰的位子。蔡启僔、孙在丰能从童生试、乡试、会试中一步步的踩着万千人爬上来,并不是李翔这种半吊子。属于那类真的文采斐然的才子,被任命为翰林院授日讲官兼起居注官,也受到了特别的待遇。

    居注官是编写起居注的官员,古代皇帝为了向后人证明自己有多么英明辛劳,多么不容易,特别让人记载他宫中私生活外的种种言行,流传后世。如此少不了与康熙近距离接触,这样能更好的达成他的目的。

    不过任命以下,也无法更改,李翔只好认命,这个时候,他还不知道康熙在与鳌拜暗斗的时候,送了他一份天大的礼物。

    三人出了皇宫,找了一家酒馆喝酒聊天。

    当说到彼此抱负的时候,李翔不能将反清说出口,只能道:“我是缅甸人,但自幼仰慕汉人千年文化,取姓诸葛,即是因为崇拜诸葛亮之故。来到京师,意外发现汉人生活艰苦,决定在大清一展所长之余,尽可能的将大清变成第二个唐朝,一个真正万邦来贺,文化灿烂的王朝。”他说的轻松,但心底却是清楚,就凭康熙、雍正、乾隆这些所谓“明君”,比起胸襟气度,便是加起来也够不着李世民的脚板底。他们只会愚昧无知的守护着满人那狗屁的骑射传统,闭关锁国,放弃真正的强国利器。

    蔡启僔、孙在丰听了李翔的话,相继动容。

    孙在丰道:“诸葛兄作为一个缅甸人都有如此广阔的胸怀,孙某实在汗颜。与诸葛兄一比,孙某真的落了下乘了。不怕两位笑话,我来参加科考主要目的是为了我那卧病在床的母亲与劳累一生的妻子。我孙在丰一穷二白,累得母亲妻儿跟着受苦,连母亲的治病钱也是靠娘子变卖嫁妆换来的。生活所需,只靠娘子为他人缝缝补补。我手无缚鸡之力,帮人书书写写,还不足以维持个人温饱。若不来参加科考,取得一官半职,这个家能够坚持多久,只有天知道了。”

    李翔、蔡启僔相继动容。

    蔡启僔道:“好男儿为家人奋斗,在是平常不过的事情,何来汗颜一说。愚弟佩服,敬孙兄一杯。”

    李翔跟着道:“同敬,世人都说世人都说有国才有家,国在家之前,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一个男人生存在世上,对于国家,存在着义务,对于家庭,存在着责任。人有义务为国家出力,但更有责任维护家庭。若家庭都无法维持,自己的责任都做不到,谈什么履行义务。”

    蔡启僔拍案道:“诸葛兄说的好,当浮一大白。比起二位,蔡某真的就逊色多啦。我出生官宦世家,父亲是前朝进士,官拜吏部侍郎、东阁大学士,从小就随父在京师受业,立志要与父亲一般,科举高中。但随后清兵南下,前朝灭亡。我至老家读书写字,自娱自乐。因家境殷实,无从官之心,大志也抛在脑后。是我父亲说服了我,他说人活在世上都有属于自己的价值,如今满汉不平,大多汉人都受着苦难。即有这份才学,何不尽己所能,造福百姓?为官一方,哪怕是帮助一人,也种好过碌碌无为。”

    蔡启僔没有说明,但李翔、孙在丰都听出了他真实的意思,并非是大志消磨,而是不愿意出仕清朝,各自一笑,撇开了话题。

    三人如此将心声吐露,关系立刻亲近了一截,无话不谈,直至夜幕方归。

    翌日,李翔穿上了从五品的官服,在镜子前摆了摆姿态,觉得挺威武的,策马前去工部报道。

    工部尚书济世正在早朝,但他早已经安排了虞衡清吏司的郎中乌尔泰接待。乌尔泰主管虞衡清吏司,正是李翔的顶头上司,但在李翔面前,他却问寒问暖,伺候周到,让李翔好几次怀疑这乌尔泰究竟是自己的上司,还是部下。

    虞衡清吏司不受鳌拜一党待见,位于工部的最角落,要走好一段路。

    李翔闲得无聊问乌尔泰道:“郎中大人,这虞衡清吏司究竟是干什么的?”

    乌尔泰道:“也没什么,就是制作一些洋枪、洋炮的,根本不用我们动手,有什么问题交给洋人就成了。没有大事,六部里就属我们这个部门最是清闲。只要每天点个卯,就可以休息了。”

    李翔根本没有听乌尔泰后面的话,只听了前面一点就足以让他动容了。

    制造洋枪、洋炮,那不就是兵工厂?康熙竟然将他安排在清朝的兵工厂任职?

    不知不觉,李翔加快了脚步。

    乌尔泰擅于溜须拍马,得到济世的提醒,深知李翔与鳌拜关系匪浅,紧紧的跟在身后,用心讨好。

    李翔来到虞衡清吏司,直接让乌尔泰带他到生产线上去,说是生产线,但实际上只有五十多人的小团队,分别负责制作组装休整,整个流程。而且他发现这个团队里全部都是袒胸露臂的满人与蒙古人,并无汉人。

    李翔在已经组装好的枪堆里取出了一把,发现清朝的火枪,竟然也是先进的燧发枪,而且发火装置与他的那把英国燧发枪有些不一样,但结构之精妙,却毫不逊于他那把燧发枪,忍不住要来火药子弹,出了场房,在屋外空旷处,开了一枪。

    他是这方面的行家,这枪一开,当即发现这种燧发枪已经有些过时了,不论射程命中威力都要远逊于他的那把,有些不如人意。

    李翔将枪放了回去,问乌尔泰有没有设计图纸。

    乌尔泰道:“自然是有的,洋枪这东西不能外传,图纸是不能随便给人看的。但诸葛先生在虞衡清吏司任职,以后也会接触到这方面,给你看看也是无妨。”说着,他带着李翔来到了虞衡清吏司官邸深处的一个铁门铸成的房间,打开了锁。房间不大,只有三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资料图纸。

    乌尔泰指着所有图纸道:“这些基本上都是明朝留下来的,有火统、鸟铳、火绳枪,还有叫做神威大将军的火炮……你要的那种枪是经过一个叫毕懋康的明人改良过的,洋人叫他们燧发枪,比火绳枪好用多了。”他从右手边的一个架子上取了一叠关于燧发枪的图纸,交给了李翔。

    李翔随意翻了翻图纸,一步一步介绍的非常详细,他来到存火炮制作图纸前,看着制作神威大将军的步骤,心想:“我如果在这里学会怎么造枪,怎么制作火炮,日后起兵,将技术传下去,岂不是能够自己制作火器,拥有强力的火器作为克敌依仗?”

    他发现这个小小的房间,藏着无比巨大的宝藏,而他就身处宝藏之中。

    -------------------【第三十七章 研究发明】-------------------

    对于毫不重视火器的满人乌尔泰来说,那一张张一份份科技图纸都是没有大用的垃圾,其作用还比不上一份草纸。

    但对于酷爱此道,且别有用心的李翔来说,那些科技图纸就是宝,而且万金难求。

    正如乌尔泰说的,虞衡清吏司是六部部门中最空闲的,从阵容来看就知道了。

    一个国家的火器所需,只靠五十多人的火器团队,就能满足,足见满清对火器是如何的不重视。

    这五十多人的火器团队都在虞衡清吏司干了至少十年,经验丰富,一般的问题都难不倒他们。非一般的问题,作为门外汉也解决不了,只能去请更加高明的西洋人来处理,其他人站在旁边只能碍事。

    虞衡清吏司的责任是负责督造军事器械,其他的环节也是一样。他们大多都是充当一个悠哉悠哉的监督者的身份,只要人在就行,流水线的制作系统,是容不得外人插手的。

    面对这种情况,李翔高兴的几乎忍不住大吼三声。便是因为无所事事,他更能将心神投放至对火器的研究学习。

    他先将自己负责的火器营详细的了解了一个大概,心中只有说不出的冷笑。

    比起火器不断蓬勃发展的西方,清朝现在还是处在吃明朝老本的情况。

    清朝的火器营用的火枪是明朝毕懋康发明的燧发枪,用的火炮是崇祯年间,经过汤若望改良过的“神威大将军”。四十五年了,几乎没有什么变化。至于虎蹲炮、抬枪这些名震一时的火器,更是因为资料的流失,而无法制造。

    李翔只是从只言片语中,了解这些利器的威力。

    懈怠不前,这并非李翔冷笑的原因,真正让他觉得可笑的还是关于清军火器的配置,清军主力军分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其中满洲八旗与汉军八旗中配有火器营,有专门以火器作为武器的精锐军。

    但是满洲八旗的火器营的配置竟然足足高了汉军火器营两个档次。

    足可看出满清不是不知道火器的力量,反而正是因为太清楚火器的力量,所以才限制火器的发展,以防他们的传统骑射淘汰,以防汉人拥有了强大的火器支持,从而对他们造成威胁。

    便是因为这种私心,以至于西方八国联军入侵的时候,中国人以自己的血肉之躯去硬拼一杆杆的火枪。

    李翔在火器营近似疯狂的吸收着各种技术,他本就热爱枪械,在这上面上很有天赋,在材料充足,又有详细图纸,还有一群技术工亲身示范的良好条件下,他不用半天时间就学会了燧发枪的组装。

    不但如此,他还将府邸备用的英军燧发枪拆卸开来,将两枪做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每一个细节都认真琢磨,察觉出英军燧发枪的优势,将明朝遗留下来的燧发枪以英国燧发枪为样本,做了改良,成功的制作出了当时一流的火枪。

    他当然不会傻的将这种技术送给清朝,而是偷偷的将火枪拆开分尸,将技巧牢记脑海,只待困龙出天之时,以此技术,组建一支当世第一流的火枪队,让那些信奉骑射的满人知道,科技是怎么玩的。

    整整半个月,李翔都沉浸在火器的制造上,将清朝的现阶段制作的火器研究了一个透彻,至于那些尚未制作或者禁止制作的利器,他在无人的时候以鹅毛笔绘制下来,带出工部打算日后有机会研究。

    他受到鳌拜一党的特别关照,康熙也有拉拢之意,在虞衡清吏司连乌尔泰这类主管都不敢得罪他,给了他的行动增添了许多便利。

    有了一定的技术作为依靠,李翔自己开始入手研究短的燧发枪,现在的燧发枪基本上都是长筒枪,携带极不便利。在这个时期,西方已经有短筒燧发枪了,只是没有传过来。

    李翔一直都觉得他们东方人不会比西方人差,西方人能够做到的,他们东方人一样能够做到。

    经过他对于燧发枪的反复拆卸与了解,对于燧发枪已经有了很深的认识。他不怕失败,敢于放手一搏。

    用了五天的时间,经过上百次的失败,李翔成功的制作出了东方第一支短筒燧发枪。整枝枪只有二十厘米左右。比起长筒燧发枪,短筒燧发枪威力要逊色许多,连三分之一都不到,有效射程只有二十米,但这已经足够了。

    短筒燧发枪为得就是携带方便,而且在近距离使用,失去长筒燧发枪的特性,这是必然的。

    有醉拳在身,随身又带着短筒燧发枪,李翔相信便是遇上胡德帝这类的高手,他也有自信将他撂倒。

    就在他潜心研究火器的时候,京师突然之间,暗流涌动,杀机四伏。

    鳌拜在无意中发现了天地会的一个分舵,亲自调集镶黄旗兵马,突袭分舵,击杀了十三条天地会好汉,包括了分舵舵主。

    天地会不甘示弱,立刻就还以了颜色。

    负责围剿天地会京师分舵的是鳌拜麾下的两位蒙古大将扎巴哈、穆尔。

    扎巴哈以于家中莫名的丢了脑袋,在一旁的柱子上写着血淋淋的血字“以贼头颅,祭奠英灵,天地会,胡德帝留。”

    穆尔得知扎巴哈的下场,吓得寝食难安,担心天地会的报复,所行之处必有大批人手保护。

    今日他打算去鳌拜府找鳌拜商议个对策,带了整整一百二十位护卫兵护航,是平时的六倍。

    一百二十骑缓缓而行慢慢转入通往市集的大街。

    此刻在路的一端一辆双马拉动的马车缓缓驶来赶车的人头带竹笠看不清楚来人的面目。

    领路前行的两个护卫一见驶来的马车毫无让道的意思连忙喝骂起来。

    穆尔警觉的望着前方,便在他心神都让前方吸引的时候,劲气却压顶而来。

    一道黑影如大鹏展翅,从天而降,穆尔还来不及出手,黑影一掌已经拍断了穆尔的脖子,他一手抵在穆尔头顶,另一手掐着颈部,一扭一拉,竟然硬生生的将穆尔而人头从身体上扯了下来。

    他高喝一声:“告诉鳌拜,他的人头,我胡德帝预定了。”

    黑影正是胡德帝,他单手打出重围,在其他天地会好汉的支援下,从容的离开了早已混乱的街道。

    -------------------【第三十八章 街上巧遇】-------------------

    胡德帝当街击杀清将,转瞬间消息以传达开来。

    天地会与鳌拜的结怨来的突然,沉浸在火器研究中的李翔意外得到这个消息,不免暗自心急。在他的努力下,如今康熙、鳌拜以是势同水火,康熙不可能在轻而易举的除去鳌拜。

    他们之间的决裂,只是时间问题。

    天地会这突然插足,不管成功与否,都没有好处。

    天地会成功,鳌拜命丧,等于帮康熙了一个大忙。天地会失败,实力将会受损。想要反清,必需将所有力量聚集一处,才有胜算。天地会的存在,举足轻重,这种无谓的损失,完全没有必要。如果动手的是胡德帝本人,那就更不是李翔愿意看到的:胡德帝重情重义,曾救过他一命,对他有大恩,更兼他是天地会的副总舵主首脑之一。首脑被擒被杀,这对天地会的打击,可想而知。

    只是李翔现在除了干着急,也没有别的什么法子,他根本联系不上天地会。

    这天是难得节假日。

    自汉朝起,人性化的出现了官员休息制度,规定朝中官员可每五天返家沐浴,所以叫五日休。到了唐代改为“旬休”,也就是十天可休息一天。清朝也差不多,一月只有三天假期。

    李翔本不在乎什么假日不假日的,他恨不得将所有时间都用在火器的研究上,但因天地会的事情,让他放心不下,决定上街走走,碰碰运气,也许能够发生巧遇,与胡德帝或者天地会的人遇上,说服他放弃刺杀鳌拜。

    冬去春来,天气已经慢慢转暖。

    在街上漫无目的的逛了一圈,李翔亦忍不住笑自己浪费时间,如果天地会真的是随随便便就在大街上能够遇上,只怕在十年前就被消灭了。

    “算了,就当是放松一些绷紧的神经吧。”

    如此想着,李翔与桂仲明走在南城的街道,左右都是小门小户,但此刻对于他而言却倍感情切,只因来往的行人大多都是汉人之故。他工作的地方只有满人与蒙古人,才发现混迹在汉人群里,也是一种快乐。

    今日只有他们两人出行,百灵儿因为玩闹过头,不适应气候的转变,不再是唧唧喳喳的小鸟,变成了一只卧病在床的瘟鸡,只能病恹恹的躺着,羡慕的瞧着两人,老老实实呆在家里。

    李翔意外发现大街上多了许多的文人,他们一个个都打扮的整整齐齐,光鲜华丽,都是往一个地方去了。如此情况,令人生疑。

    “诸葛兄!”

    李翔听到身后有人叫唤,还没有转身,一人以到他身侧,正是风度翩翩的的曹寅。

    今日曹寅打扮的特别潇洒,内穿绛紫长袍,外罩青色儒衣,随身的长剑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把白玉折扇,正轻柔地摇晃着,一派悠然自得之状,说不尽风流倜傥、文质彬彬。

    还没等李翔开口,又有三人随后赶上,意外是蔡启僔、孙在丰,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书生,亦是一表人才。

    李翔发现不仅是曹寅,连蔡启僔、孙在丰都是衣裳光鲜,打扮的整整洁洁。

    “你们这是去哪?”李翔不免好奇。

    蔡启僔笑道:“先来介绍一下……”他指着那个中年书生道:“这位是徐乾学,徐兄,二甲传胪,庶吉士……这位就不多做介绍了,新科状元诸葛正。”

    科举取士,地位最高的称为三鼎甲,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三人。但每次科举不可能只选三人。于是又有了二甲、三甲会考,从殿试落选的人中,再次进行考核。中二甲、三甲者,也能称之为进士,不过是进士出身与同进士出身,比及三鼎甲的进士及第,相差甚远。

    二甲传胪如同李翔的鼎甲状元,视为二甲第一的意思。

    “久闻大名了!”徐乾学恭敬的作揖。

    李翔赶忙回礼。

    蔡启僔接着道:“徐兄的二弟徐元文是顺治十六年的状元,现任秘书院侍读。他的舅父正是当今大儒顾炎武,我与孙兄仰慕顾炎武先生久已,得知炎武先生正在徐兄家中,特往拜访。至于……曹兄,他嘛,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呵呵。”他一脸调笑,别有深意。

    因为职位需要,蔡启僔、孙在丰现在都在康熙左右,正好与曹寅这个侍卫一样。曹寅才华也是非凡,三人相处融洽,很快便称兄道弟起来,交情匪浅。

    曹寅红着脸解释道:“这个……小弟我对炎武先生的义女仰慕至极……那个……”

    李翔在江宁时就知道这单子事情了,还曾利用此事唆使曹寅救助李卫国,只是故作不知,道:“好了,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未婚配,女未嫁人,害羞什么。”

    “相请不如偶遇,李兄不如也一同前去,舅父能与诸位英杰相聚,想必也很是高兴。”徐乾学隆重邀请。

    蔡启僔、孙在丰连连应和,曹寅也想多找一人壮壮胆气,让他同去。

    李翔颇为怪异的瞧了徐乾学一眼,也想见一见历史上那个喊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顾炎武究竟是何等人物,点头答应。

    一路上徐乾学话不离顾炎武、顾云曦,再三表示,顾炎武文采如何了得,他有今日离不开顾炎武的指点,又极力夸赞顾云曦的能力,琴棋书画,无所不精,诗词歌赋无所不通。

    蔡启僔、孙在丰仰慕顾炎武久已,听的是津津有味,曹寅倾慕顾云曦,也听的两眼放光。

    唯独李翔觉得异样,他佩服顾炎武,但远不到崇拜的地步,至于顾云曦更是了,虽然听说长得貌若天仙,但终究只是传闻。一个人身在局外,看的清楚。心中顿觉这个徐乾学过于做作,存心讨好他、蔡启僔、孙在丰与曹寅,用心并非纯正,心想:“这家伙溜须拍马不露痕迹,若是为官,只怕是左右逢源,节节高升。”

    他中心如此判断。

    走过两条长街,来到了一处较为豪华的府邸。

    在徐乾学的带领下,五人来到了大厅。

    此时厅上已有三人,一个布衣书生,一个锦衣书生,以及一个道士。

    看着那个道士,李翔几乎惊叫出声来,那道士竟是教他醉拳的傅老。

    -------------------【第三十九章 真正的大儒】-------------------

    李翔脸上有些激动,傅老在将醉拳传授他之后,又指点了几天他醉拳打穴的技巧,随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他连一声谢都没有来得及说,今日意外相见,实在开心。

    傅山见李翔也是一怔,随即摇了摇头,示意李翔装着不认识。李翔终究不是他的徒弟,他教李翔醉拳,只因彼此有缘,没有必要将他训练成第一流的高手。醉拳传授,缘分己尽,认识与不认识都没所谓了。

    李翔心中固然不解其中深意,却也没有说话。

    厅中的气氛本来比较僵硬,但自他们四人出现之后,锦衣书生打破了僵局道:“宁人,就是宁人,状元、榜眼、探花,外加一个二甲传胪,此次科举位列前茅的四人都聚集在此处了。也只有宁人,拥有如此面子。”

    锦衣书生姓熊,名赐履,字敬修,官居秘书院侍读学士,是汉人官员中混迹的比较好的一个,因为对清朝辅政旧习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很得康熙看中。

    顾炎武身受“黄培诗案”,熊赐履在傅山的出面下,出力颇多。

    如李翔一样,顾炎武不耻叛徒汉奸,但对熊赐履这种并非明臣,倚靠自身才学,考中进士的文人,没有多大的排斥,上门表达了谢意。

    一来二往,也熟络了。

    这一日聚在一起,本是气氛融洽,熊赐履突然邀请顾炎武编修《明史》,话外之意便是邀请他入朝为官了。

    顾炎武听了立刻绷起了脸,道:“果有此举,不为介之推逃,则为屈原之死矣。”直接表示,逼我仕清,不是学晋国的忠臣介之推逃到名山大川里躲起来,就学楚国屈原跳河自杀。

    熊赐履接不上话来,直到李翔、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出现,才让他找到机会转移话题。

    李翔不认得熊赐履,但满朝文武却没有几个不认识他的。至于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现在都在翰林院任职,熊赐履正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之一,彼此都很熟悉。

    顾炎武一听堂下的三人竟所谓状元、榜眼、探花,也肃然起敬,由衷道:“原来你们就是诸葛正、蔡启僔、孙在丰,顾某久闻大名了,快快坐下,无需见外,顾某不过是年长你们几岁,论成就还不及你们呢。”

    蔡启僔、孙在丰一脸谦逊。

    李翔却是一脸的诧异,想不到反清反了一辈子的顾炎武,竟然会对他们这些为清朝效力的人那么客气。

    其实李翔完全误解顾炎武这个人了,就如很多人一样,以为顾炎武这一类人都是那类死忠明朝的大儒书生,愿意为灭亡多年的明朝,奉献一身。

    事实上完全不然。

    顾炎武并不是愚忠,反而他的思想,非常的开明。开明到他敢于正式面对一个王朝的兴衰,而不是傻傻的愚忠一个朝代,傻傻的一意孤行,将梦想当作现实。在明灭以后,顾炎武不仅仅一心反清,还一直在思考着明朝为什么会被灭。

    有人说是因为小冰河时期的到来,实际上这只是原因之一,但绝对不是关键。因为小冰河时期是全球范围性的,并非仅仅针对明朝这一个国家。当时的日本、朝鲜、女真,西藏乃至于印度等国都面临这个气候的困恼,但他们都没有如明朝一样,天下大乱,以致灭国。

    真正造成明朝灭亡的原因很简单,便如汉唐宋一样,盛极必衰,这是历史必然的道理。

    明朝后期的制度已经使得官员腐烂到了骨子里,百姓民不聊生,无以为继。要不然李自成、张献忠这类人也不至于,振臂一呼,天下人争先响应。

    顾炎武曾说:“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

    这句话被梁启超简易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其实这句话值得深究的,顾炎武说的不是国家,而是天下。他的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真正原话是“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而矣。”

    意思是保卫国家的人应该是那些君王那些大臣那些吃着山珍海味的富人干的事情,正是因为有国家在,君才是君,臣才是臣,富人才是富人,若国家不存,君将不是君,臣将不是臣,富人将不是富人。所以保卫一个国家,是这些君王、臣子以及享受到国家待遇的富人应该做的事情。换一句话就是说,如果国家无道,百姓生活不能为计,吃饭穿衣都成问题,享受不到这个国家的好处,凭什么要百姓为这种国家而付出?

    后一句话,点中了问题的关键。结合前一句话正是百姓没有必要为了国家而付出一切,但作为一个在这个时代生存的人,保护天下,保护自己的利益,却是每一个人应该做的事情。

    顾炎武反清,并不是狭隘的因为清朝不是汉人的王朝,也不是因为他是明朝的臣子,从而反清。而是因为清朝等级分化太过严重,在这个时代,百姓如奴隶,没有自己主权,没有说话的余地,没有人生的自由,没有公正的待遇。

    如果清朝能如秦末之后的汉朝,隋末之后的唐朝,五代十国之后的宋朝一样,立志发展,创造一个真正的盛世,让百姓过上真正安逸的日子,还天下一个太平,顾炎武未必会如此处心积虑的反清。

    正是因为清朝做不到公正,处处重满轻汉,处处奴役汉人,才会有顾炎武、王夫之、傅山这类一辈子为反清事业奋斗的人物存在。

    反清并不是一定为了复明,顾炎武反清就是为了天下。

    所以顾炎武丝毫没有用歧视的眼光看待李翔、蔡启僔、孙在丰这类为清效力的汉人,反而为他们的成就而高兴。

    清朝无德无道,并不代表李翔、蔡启僔、孙在丰这类人无德无道,若他们能够成为造福一方的良臣干吏,顾炎武只会为他们感到高兴。

    李翔受到了时代的影响,只以为顾炎武反清是为了明朝,哪里能够体会他的这种为天下百姓而不为国家的高尚品德?

    除了品德,顾炎武的才学也不是吹的,蔡启僔、孙在丰问了许多自己不能够理解的问题,他都能够一一的作答,而且答案让两人满意。

    最后蔡启僔问了一个顾炎武都难以回答的问题:“顾先生,最近学生发现皇上常与比利时的传教士南怀仁学习西方科学,发现西方科学非常奥妙,比我们的文化有过之,而无不及,不知西方与我们东方的文化,先生怎么看?”

    顾炎武不精通西方文化,自然无法说明,毫不掩饰的答道:“这个问题,顾某真不知如何回答了,说实话,我对西方文化一窍不通。不过我觉得文化并没有什么东西方之分。孔圣人有一句非常明了的话‘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如果你说的西方科学,真的高明,我们完全可以虚心学习,然后传给后人,这样我们即拥有我们自己的文化又学会了西方的知识,何乐而不为?”

    李翔一直没有插话的余地,但因顾炎武这话动容了,真知灼见。顾炎武不但承认了自己的不足,还以开明的眼光表达了自己对西方文化的看法,叹道:“达者为师,顾先生这番话太高明了。若是有酒,拼得一醉,也要敬先生三杯。对于西方的科学,我有所了解,但就如顾先生说的,其实文化并没有国界。西方有科学,我们东方一样有。比如数学,说白了就是我们的算术,最古老的六艺之一。在比如科技,一切一切的源头,都来至于唐朝的火药。这些文化,我们比西方先进了数百年,甚至一千年,这些就是我们的科学。西方人从我们这里学去,经过他们的改良形成了全新的东西,这是他们的能力,也是我们的不足。我们就应该承认面对,然后吸取教训,予以反超。有竞争,才有进步。墨守陈规,死守老祖宗的东西,是没有出息的。要知道老祖宗的东西,也是老祖宗们创出来了。他们行,我们若不行,岂不是等于我们一代不如一代,永远靠吃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

    -------------------【第四十章 古典美人】-------------------

    李翔说的新颖,让在场的人眼中各自一亮。

    人的思想是逐渐进步的,从春秋时期,孔子有教无类,打破了贵族的文化垄断,将文化带给百姓之后,百姓的明智不断的提高。尤其是发展至今,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

    便如顾炎武的国家与天下分别之说,换做几百年前,哪有这种思想?

    发展到这个时期,封建社会已经开始走向落幕,全新的思想变革,逐渐产生。

    李翔的话在如今这个事情,算不上是天方夜谭,是能够让人接受的。

    他续道:“老祖宗的东西,那是历史。我们作为后人,应当尊重保留,但不应该过于依赖。毕竟时代在进步,我们人也应该进步。落后便要挨打,如果有一天西方人的科技,凌驾于我们,谁能保证他们不会如历史上匈奴、突厥,这些强盗一样,眼红这片花花世界?”

    他前面的话让人深思,后面这番话更若暮鼓晨钟,重重敲在各人的心窝处。

    没有人怀疑他这些话的真实性,历史上已经有过太多血的教训,便是近年荷兰的红毛鬼子还不是一样频频对台湾出手?

    “真知灼见!”顾炎武长叹道:“这四个字,应该送还给诸葛贤侄才是,‘落后便要挨打’说的粗俗,却是至理名言。”

    李翔忙说不敢,他心底清楚,与面前这些人相比,自己几乎等于草包,哪敢猖狂,谦虚的紧。

    讲多错多,所以他只是在特别地方发几句言,但往往因为时代见识的不同,足以让人眼前一亮。

    聊了许久,蔡启僔、孙在丰心满意足,曹寅却是坐如针毯,他的才学不低,若再平常,有顾炎武、傅山这级别的大儒,他必然会与他们好好请教,但今日他心不在此,便如坐牢一样。

    徐乾学察言观色,看出了曹寅的不耐烦,找了一个借口,领着诸人往后院走去。

    李翔也瞧出了曹寅的急不可耐,调笑道:“子清兄,如此心急,让我也好奇起来了,不知那顾云曦究竟有什么魅力。”

    曹寅便如纯情的小正太,羞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蔡启僔道:“在一次偶然之下,我与顾大家见过一面,当时惊鸿一瞥,影响极其深刻,至今依旧如新。若非当时我与夫人新婚燕尔,指不定亦把持不住,与子清兄一般了。”

    孙在丰羡慕道:“蔡兄真是好运,我虽在江南,顾大家长得如何,无缘一见,只是在西湖曾听过她的一曲高山流水,琴音美妙,用绕梁三日来形容,亦毫不夸张。”

    江南多才子,蔡启僔、孙在丰、徐乾学都是江南人,对于在江南活动的顾云曦都有所闻。

    李翔听在耳中,对于那个“传说中”的才女也产生了兴趣,一个人怎么能够如此的完美?

    来到后院,从小人口中得知顾云曦在西院的庭院赏鱼,一行人当即往西行去。

    这来到西院口,远远就见一个俏丽的佳人守在了院外,她双手环绕前胸,一柄带鞘的长剑握在右手,神色严峻的瞧着走来的他们。

    曹寅见是剑雨,脚下打飘,竟不敢上前了。想见时,思如潮水,可这即将见面却微微颤颤,左右摇摆。

    “剑雨姑娘,表妹可在院中?我带了几位少年英杰,与她一见。”徐乾学恭敬的说着,老老实实的停住脚步,似乎还要等候通报。

    李翔在后面瞧得暗暗咋舌,心忖:“这究竟是谁的家啊……喧宾夺主了吗?”

    蔡启僔、孙在丰、曹寅等人却毫不在意,才女嘛,身份摆着,又岂是轻易能够见到的?

    剑雨冷着脸道:“徐公子与诸位稍等片刻,我家小姐累了在里面小休,我去通知她。”说着,转身离去。

    李翔不免嘀咕:“好大的架子。”

    徐乾学略显尴尬,他大顾云曦二十多岁,辈分相同,但是表哥无疑。却不知为何,在顾云曦面前,他会不知觉的低人一等,便是这个表妹客居他家中,他也硬不起来。

    蔡启僔笑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香山居士这《琵琶行》用在此时最是恰当,诸葛兄稍安勿躁。”

    李翔只好如此,左右一瞧,顿失发现曹寅落后他们好一大截,哑然失笑道:“子清兄,依照你这速度,只怕要等到天黑,才能一尝心愿了。”

    蔡启僔、孙在丰跟着笑起来。

    曹寅更觉得不好意思,一壮胆,大步走了上来。

    正逢剑雨走出来道:“我家小姐请你们进去……”

    李翔对顾云曦已经兴趣缺缺,但发现了全新的好玩东西,特地走慢一步,或拉或推,赶鸭子上架,欣赏一个小正太害羞的表情。曹寅今年十七,已经过了正太的年纪,但那羞羞的表情,与正太真的没多大差别。

    西院并不大,但别具特色。

    一亩地范围的院子,其中三分之二是一个大型的水塘,水塘上驾着四通八达的木桥,水塘四处假山、莲花、水竹,林立水塘上方,别有一番美感。

    在水塘的中央,有一座八角形的水上凉亭,两道秀丽的身影在凉亭中。

    李翔走上了木桥,无意中发现水中的游鱼都不约而同的往凉亭中间游去,好似聚会一般,聚集在凉亭四周,他心中疑乎,不会连这些鱼儿都被迷住了吧,沉鱼落雁的翻版?

    来到了凉亭处。凉亭的石桌上上摆放着一面古琴,古琴样式古老,朴实无华,在琴尾处有些焦痕,一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儿正坐在正面的竹凳上,见他们到来上前相迎。

    李翔终于见到顾云曦的庐山真貌,一看下,立时呼吸顿止,由衷在心底赞叹:“果然是一位倾国倾城的佳人。”

    眼前的佳人姿容绝美,那对秀眉细长妩媚,斜向两鬓,是罕见的凤眼蛾眉,配合著她修长曼妙的身段,宽大的雪白汉服,修美的玉项,洁白的肌肤,辉映间更觉高雅多姿,明艳照人。尤其走动间垂在两旁的一对广袖,随风轻摆,显得从容大气。

    在她的身上找不到任何一件值钱的装饰品,也看不出任何的打扮的痕迹。便是这没有多余的装饰,没有任何的打扮,完完整整的一份素颜,胜过万千精心修饰装扮。

    论姿容顾云曦比他见过最美的秦吟雪,尤要胜过三分。论气质秦吟雪是英姿飒爽的英雌,而顾云曦却是一个浑身上下充满古典气息的美女,不相上下。

    李翔纵然对顾云曦没有什么好感,此刻还是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

    蔡启僔、孙在丰、桂仲明也差不多,至于曹寅更是看呆了。

    李翔收回了目光,落在一旁的侍婢身上,竟也是位清秀靓丽的可人儿,只可惜与顾云曦站在一起,却成了装饰的绿叶。

    “咦!”当目光落在侍婢嘴唇上的时候,发现那樱桃小嘴闪闪发亮,目光回到顾云曦脸上,想起塘中游鱼,忽道:“什么味道,好香?”

    侍婢跟着脸色一变,道:“哪,哪有什么味道。”

    顾云曦神色如常,那又深又黑双眸,在李翔脸上一瞟,浅浅一笑。

    不知为何,让美人儿如此娇媚的一笑,李翔非但没有任何**,反而背脊凉飕飕的,觉得有些危险。

    -------------------【第四十一章 意外的定计】-------------------

    李翔哪里闻到什么味道,只是他身处险地,频频跟鳌拜这类人打交道,处处步步为营,心思目光比以往敏锐了十倍不止,常常去留意一些,平常不会去注意的地方。

    在走上木桥的时候,意外发现水中的鱼都往亭子那边游去,一大票的各类游鱼聚集在凉亭附近。那个什么沉鱼落雁,自然不符合实际,一般来说,发生这种情况只有一个可能,喂鱼。

    李翔一开始也没有想的那么深,但见那婢女嘴唇湿润,分明是吃过东西的样子,那顾云曦也没有休息过后的懒散,几种异样的感觉一综合即得出了一个有趣的结论。

    顾云曦根本就没有休息,而是在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如果是单纯的吃东西喂鱼,那有什么见不得人好隐瞒的?

    好奇心,人皆有之。

    李翔较之常人更甚,忍不住多嘴一问,想看看两女的反应。

    顾云曦表现的平静无波,没有任何异样,显示出了泰山崩塌也面不改色的从容镇定,那侍婢便做不到了,心虚的回了一句,真以为李翔闻到了什么,露了馅。

    “想必是顾云曦与侍婢在吃着某些见不得人的东西,得知他们到来,匆忙间将吃的东西丢在了池塘里,引起了鱼儿的争抢。”

    李翔得到了这么一个答案,有些心满意足了,但不知为何,让顾云曦两眼一触,浅浅一笑,会有种心惊肉跳的感觉。

    “表哥,给小妹介绍一下吧!曹公子与这位蔡公子,小妹识得,有过几面之缘,至于这两位却是第一次相遇了。”顾云曦轻柔的说着,如黄莺鸣叫般的声音从口中吐出,悦耳动听。

    蔡启僔惊叹道:“不过一面之缘,顾大家依旧记得蔡某,三生有幸。”

    徐乾学如若应声虫,完全让顾云曦掌握了主动,连连点头介绍了李翔、孙在丰与桂仲明。

    顾云曦道:“原来是今科三鼎甲的才子齐聚,云曦真是莫感荣幸。云曦这里正好有些问题想找高人求解呢……”

    蔡启僔忙说不敢。

    孙在丰道:“顾大家义父乃当今大儒,我几人哪敢班门弄斧。”

    顾云曦却道:“学无先后,达者为师。不同的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义父固然才学经天,但仅是个人理解,并不代表就是一切正理。三位能与万千学子中,拔尖而出,自非等闲,自有独特见解。”

    说着眼神一瞟,落在了桂仲明身上道:“桂公子站如劲松,气势如渊,护主万里而行,勇武忠贞,云曦佩服。”她盈盈作揖,桂仲明顿感受宠若惊。

    说着又来到曹寅面前,二话没说,即拜了下去。

    曹寅见梦中人站在面前,如此近距离接触,一时间如堕梦中,见她如此大礼,手足无措,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忙道:“顾大家,你……”他惊愕的说不出话来。

    顾云曦道:“江宁李卫国一案,若非公子仗义执言,抱打不平,真凶焉能授首……云曦敬重公子敢于在这种局势下,为我们汉人说话出头,当受一拜。”

    曹寅登时挠了一个大红脸,心中又惭又愧,若不是那个道士,他未必会出这个头,便是出了这个头,依旧没能让真凶授首,长叹道:“顾大家此举真是羞煞我了,曹寅无能,费尽心力,真凶依旧逍遥法外。”针对此事,他还特地去找了他的父亲曹玺,曹玺早以知道此事,如同康熙一样,让他不要过问,暗里表示只要康熙在,便是噶礼再奸杀十个乃至一百人汉人,也不会受半点惩罚。至于为什么,曹玺知道,但并没有告诉他。

    顾云曦也是一阵惊愕,如李翔一样,得知噶礼被判死刑,也以为他必死无疑,哪里想到他竟然还活着,神色百转,无奈长叹:“不管怎么说,曹公子已经尽力,只是时代如此,无可奈何。”

    说起李卫国一案,蔡启僔、孙在丰、桂仲明几人都是义愤填膺。

    李翔却暗道:“厉害!”

    这顾云曦真是一个不简单的人物,短短时间将他们都拢络了过去,连他自己都不知不觉的产生好感,但令他意外的还是顾云曦竟会对李卫国如此重视,更想不到曹寅对于“噶礼”一案,用上了费尽心力这四个字。

    在京师混的久了,李翔越来越知曹家在康熙心中的地位,曹寅为人正派,他说费尽心力必然不假。曹玺在江宁会为李卫国出头,来到京师,想必也不会坐视不理,康熙在此事上完全不理会曹家,难道说这个噶礼在康熙心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子?

    他心底嘀咕,暗自琢磨,脑中突然想起噶礼的父亲扎海,因为他有心为李卫国报仇,特地关注了噶礼背后的势力。噶礼是镶蓝旗满人,出生于伊尔根觉罗氏。这伊尔根觉罗氏是满清的八大姓氏之一,地位相当显赫。扎海官居镶蓝旗大将,手中握有镶蓝旗六千旗兵,并且驻扎于京师附近,护卫京师安全。

    这扎海与鳌拜一般,都是同一时期的大将,战功彪炳。鳌拜领兵的时候,扎海还曾经协助他破敌,受到了鳌拜的提携。两人走的很近,关系密切,应属于鳌拜一党。

    当年噶礼在京师惹事,即是鳌拜出面保住的。

    如果保噶礼不死的是鳌拜,曹寅此刻完全能将一切推卸到鳌拜的身上,但结果没有,从他的口中,李翔听出了一点点对于康熙姑息养奸的不满。可见保噶礼的不是鳌拜,而是康熙。

    康熙有什么理由保一个敌对党派的噶礼,而且还情愿为了他与亲信曹家闹得不愉快?

    “皇上亲自下达的免死罪,谁敢杀我!”

    这时李翔脑中浮现在长城时,噶礼面对曹寅的质问,嚣张的回话。

    莫非……

    他想到一个可能,康熙会不会早就拉拢了扎海,他需要扎海手中的六千旗兵,所以对噶礼处处纵容。

    心念至此,李翔眼中一亮,发现这个想法并非完全不可能。鳌拜掌握京师大部分的兵权,康熙想要取胜,手中必须要有一定的实力才行,历史上他擒鳌拜,擒的轻松容易,可布局未必就如此的简单?

    这个扎海,兴许是康熙手中一支没有用上的奇兵。

    鳌拜现在之所以没对康熙动手,实是因为康熙实力太弱,根本不足以与之对抗,如果让他知道康熙还藏有奇兵,那结果将会如何?

    笑容浮现,李翔对于如何火上浇油,本没有什么头绪,却意外的因为这一次相聚,有了初步的计划。

    他回过神来,登时发现顾云曦、蔡启僔、孙在丰、曹寅等人一个个都瞧着他。

    顾云曦幽幽道:“诸葛公子再想什么,笑得如此开心,云曦叫了三声也不曾理会。”

    李翔笑容顿时僵在了脸上。

    -------------------【第四十二章 女王?】-------------------

    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一种感觉,李翔觉得眼前的这位堪称绝世的古典美女,身上有一股可怕的气息,让他有点不寒而栗,见她幽幽逼问,忙打起了马虎眼,哈哈笑道:“临时想到了一件事情,走神了,勿怪勿怪。”

    顾云曦眼珠子一转,并未多问,只是笑道:“原来如此,还以为公子看不起云溪,不屑与云溪说话呢。刚刚蔡公子说公子精通东西双方文化,在江南我曾与一个传教士有过短暂的接触,他说我们东方太落后拉,就跟土著一样,什么都比不上他们西方。说什么他们比利时人是世界最聪明的人,拥有世界上最先进的技术。他叫南怀仁,就是现在的钦天监监副。不是我背后说人坏话,此人确实是傲慢无礼,狂妄之极,便是被贬江南,依旧很是跋扈,与另一位受人敬重的传教士汤若望相比有天囊之别。不过话说回来,这个南怀仁确实很有本事,做的几个简单的实验,让我们哑口无言,不知如何应对。难道我们几千年的文化,真的比不上西方?”

    她说道后面,脸色沉重,已经没有了笑意。

    李翔听到顾云曦说起南怀仁,脑中也想起了一件事情,就在十多天前,康熙要求制作六门神威大将军。也许是因为手艺生疏,还是什么原因,造出来的火炮威力大减,远远比不上明朝时期的。不得已求助于南怀仁,南怀仁三两下解决了问题,一脸傲慢的表示问题处在何处。

    他当时一心研究,兼之受辱的又是那些满人蒙古人,也没有出头,想起此事即知顾云曦说的不差,冷冷笑道:“王婆卖瓜,自然是自卖自夸。在我看来,落后的不是技术,而是制度。现在的西方处在一个文艺复兴的阶段,就如当初的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战国,百家争鸣,各种学说的产生,各种理论的碰撞,一个个先烈,不断的求实求知,创造出了华夏文化。完全可以说,华夏文化源于春秋战国。现在的西方正处于这个阶段,所以他们在短短的百年里,从我们眼中的土著,一跃成了科技的领军者。但华夏毕竟有上千年的文化为基,他们想全面超过我们是不容易的,充其量就是科技领先一些而已,差距并不大。”

    李翔说的是事实,现在的西方还是处在复兴阶段,在工业化到来之前,东西方的文化差距并不大的。直到工业化的来临,东方文化的倒退,这才导致了彼此科技距离的拉大。

    他想到一事,接着笑道:“所以南怀仁说东方与西方相比就是土著,完全是扯淡。他们的科技胜过我们,但其他地方比起我们来才更像土著。据我所知这个时期的西方人几乎是不洗澡的,随地小解乱丢垃圾是人人都不以为意的事情。”

    听李翔说的恶心,顾云曦、蔡启僔、孙在丰等人听的是目瞪口呆,作为一个极其讲究爱干净的民族,实在难以想象一个人从来不洗澡是什么情况。

    站在顾云曦身后的侍婢愕然道:“真的假的?那可不臭死了。”

    李翔笑道:“自然是真的,你说的臭也不假。他们一个个身上都散发这一股恶臭,需要用香水来掩盖。富人嘛依靠香水比富,而穷人聚在一起就是臭味相投,久闻不觉其臭。不到西方自然觉得西方是天堂,到了西方保证会发现那是地狱。”

    顾云曦若有所思的一笑,漫不经心的道:“听公子这么一说,似乎去过西方?”

    李翔心底暗惊,跟着漫不经心的答道:“西方是没有去过,不过缅甸有很多西方人,听他们说的。他们很好奇我们东方人为什么天天洗澡,就算适应了我们这里的习俗,他们也不会像我们这样经常洗,身上依旧会有股味道。”

    顾云曦似乎对西方文化很感兴趣,问这问那。

    李翔处处留心,一一作答。

    最后顾云曦感慨道:“西方文化果然有它的独到之处,让云曦大开眼界。”说着她起身隆重一拜笑道:“多谢诸葛公子指点,云曦受益匪浅。日后若有机会,必将上门请教,希望公子不吝赐教。”

    李翔闻言,暗叫不好,撇了曹寅一眼,果真这纯情的家伙,两眼冒出了异彩。

    顾云曦道:“为谢诸位今日指点,云曦以一曲相赠。”说着,她双手搭着琴弦,轻轻弹奏。

    悦耳动人的旋律从顾云曦的指尖传来,在琴音的安抚下,众人进入了另一片天地,翠木葱葱,鸟语花香,让人的心沉醉在一片宁静祥和之中,仿佛身在寂静的夜晚,面前是一片宽广的湖泊,湖泊上倒映着一轮明月,看不见一丝的波纹,平静安详,将一切暴戾全部带走。

    李翔并不懂音律,但是在顾云曦那双妙手之下,整个人少进入了少有的空明境界,精神松弛,头一歪靠在凉亭的柱子上睡去了。

    当他醒来的时候,天色以近昏暗,身上披着一件毯子,四周以空无一人。

    李翔扭了扭隐隐作痛的身子,只觉着精神大好,发现这个把时辰的睡眠,胜过几天几夜。皆因身心放松之故,李翔年纪不大,凭借机智与鳌拜这类人为伍,几乎费劲心神,才有今日。

    人有心事,难以安眠,睡觉质量极差,音乐有让人心平气和的魔力。

    顾云曦乃琴中圣者,所奏的乐曲深入人心,舒缓了李翔的压力,促使他心平气和的睡去。这一觉的质量,远胜于平常多日休息。

    为了不吵着他,顾云曦与蔡启僔、孙在丰等人换了一个地方交谈,见李翔醒来,一并告辞离去。

    顾云曦亲自送他们出门。

    顾云曦身后的那个婢女小莲瞪着李翔离去的背影道:“可恶的家伙,鼻子那么灵,肯定属狗的。”

    顾云曦摇头道:“并非是他鼻子灵,而是心细如发,察觉了异样故意试探。是你笨,自己露底了。”

    小莲听了更是瞪圆了眼睛气急败坏的道:“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云曦姐的琴声那么优美,他都能听睡着,还诓我,可恶可恶。”

    顾云曦轻轻的道:“他睡着是因为太累,这个诸葛正绝对不简单,我觉得他不是一个来追求发展的王子,以他获得的成就,在清朝绝无二人。如果真是来清求发展,他不可能那么累。不过……”她脸上突的露出了森然的笑容,让她整个人的气质彻底改变,不在是古典美人,更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女王,“接下来一段时间他可有得忙累,剑雨,将我欣赏诸葛正,喜欢西方文化的事情传出去。”

    笑容过后,顾云曦又恢复了古典美人的模样,心道:“希望能够借此让那么固步自封的读书人在了解西方文化的同时,意识到知道西方文化并不亚于东方文化,从而认真的学习自己不具备的知识。”

    -------------------【第四十三章 风波将至】-------------------

    李翔、蔡启僔、孙在丰、曹寅一行人走在回家的路上。

    蔡启僔、孙在丰笑问李翔,顾云曦琴声如此优美,为何能够睡的如此深沉。

    李翔也不知何故,曹寅双眼委屈的往李翔身上瞄着,明明是自己有追美之心,怎么觉得成了拉皮条了,他们聊的那么欢乐,自己话都搭不上。

    李翔让他瞧的很不自在,苦笑道:“天晓得会出现这种情况,最多我吃亏点,教你一些西方的知识,助你抱得美人归。”

    曹寅双眼一亮,这才笑逐颜开。

    李翔回到了府邸,脑中想着今日的收获,写了一封信,打算明日交给济世,让他带给鳌拜。

    如今他以入朝为官,但并没有走进鳌拜党这个圈子里,李翔暗自向鳌拜表示,如果他公然走进圈子,将失去与曹寅、康熙接触的机会,发挥不出自己存在的意义,不如划清一点距离,反而会有奇效。

    鳌拜为人自负,相信李翔在工部里翻不出他的手掌心,也应了他的要求。

    故而现在李翔基本上不怎么与鳌拜往来,有事情商议,大多都是通过工部尚书济世的传达。济世作为李翔的直系上司,与李翔走得近,并不会惹人怀疑。如果扎海真的归降了康熙,一但让鳌拜察觉,那就有好戏看了。

    他将书信放好,走出书房来到了院子里,练习了一会儿醉拳。就算再如何的忙碌,他每天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练习醉拳与枪法,在这个乱世必须要有一套防身的绝技,这是最起码的生存之道。

    醉拳繁琐变化无常,李翔仅是练习招式就足足用了三个月,便是如今他依旧没有做到将这套功夫融会贯通。

    “不错,比起原来是生硬,已经好了很多,足见你这段日子没有荒废。”

    便在他收拳的时候,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李翔大喜转身,恭恭敬敬的叫了一声:“傅老!”他对传授他绝技的傅老存有感激之心,今日发现傅老是傅山,又旁敲侧击从蔡启僔、孙在丰等人口中探出傅山的事迹之后,对于这位奇人从感激变为了敬佩。

    傅山点头道:“你习武时间不长,又错过了最佳年纪,勤能补拙是令你增强实力超越自身的唯一之法。你如此用心,也不枉费我将此拳法传授于你。”

    李翔上前深深一拜,道:“傅老授技之恩,晚辈铭感五内,无以回报,请受晚辈一拜。”他本有心答谢傅山,如今得知对方是当今著名大儒,这一拜更加真诚了。

    傅山毫不做作的受了这一礼,方才道:“原本以为再无相见之日,却不想今日意外相聚。足见你我缘份实在不浅,我明日即将南下,今日来找你,实是有事相求。我那好友顾炎武生性倔强,常得罪人。似乎命中放煞,常受牢狱之灾。十年里被关了三次,次次都有性命之忧。你身为今科状元,前途无量。若我这好友再出意外,还望你能够出力相助。”

    李翔道:“傅老相托,晚辈自当尽力而为。只是晚辈好奇,傅老一代奇人,怎会莫名传授我拳法?仅是因为缘份?”他原来是信了傅山缘份之说,但今日得知傅山的真实身份,当即起了怀疑。

    傅山早年抗清,现如今在不在抗清第一线无法确定,但可以肯定,类似他这类人不会为了“缘份”就将自己最新创出来的绝技,传授给他这个与鳌拜、清朝走的很近的他国小王子。

    他甚至怀疑傅山是不是知道了他的身份。

    傅山人老成精,哈哈笑道:“你也不用试我,正如你想的一样。我早已知道你的身份,你叫李翔,并非是什么小王子诸葛正。我虽不知你的目的,但小胡说你可信,那就一定有可信的理由。”

    被识破身份,李翔先是暗惊,但听傅山说起“小胡”心中大动,知道他真实身份的不多,只有寥寥数人,名字中带有胡字的,唯有一人,低呼道:“傅老说的小胡可是胡德帝胡大哥?他来京师了?”

    傅山点头道:“不错,是他告诉我,你的身份。”

    李翔大喜,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当即道:“傅老可否立刻找到胡大哥,让他停止对鳌拜的报复。他如此行为,实是愚蠢至极。先如今鳌拜与康熙以渐渐如同水火,他们之间敌对指日可待。清朝即将陷入内乱,到时候清朝实力大损,反清时机亦将到来。如果这个时候鳌拜遇刺身亡,等于帮助康熙这个皇帝荡平内乱,毁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他知道如果不跟傅山说清楚,傅山是不会贸然去找胡德帝的。

    就如傅山信任胡德帝从而信任李翔,李翔此时也选择了信任胡德帝从而信任傅山。

    傅山动容道:“原来如此,你佯装缅甸的小王子就是为了挑唆康熙与鳌拜的关系,让他们相互内斗,以减弱清朝的实力。果真好算计……”他突然弯腰作揖,道:“义士与虎狼为伍,一个人默默为反清事业干着实事。比起我们这些名望集于一身却什么事情也干不了的所谓大儒,强上百倍。”

    李翔忙道:“不敢。”

    这个人有个人的难处,易地而处,他也不敢保证能做的比顾炎武他们出色。他们干不出成绩,那是为名声所累。他们每到一地,便有万千双眼睛盯着,能干出点成绩那就出鬼了。

    他们这些大儒存在的意义并不是反清,而是一面旗帜,能够号召天下才干之士的旗子,并不需要干出什么成绩,只要维持住那至高无上的名望,便是在为反清出力。

    傅山告辞离去。

    李翔看着傅山失去的身影,长长的吐了口气道:“这下好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傅山离开了李翔的状元府,直奔天地会京师分舵。

    他乃当世奇人,游历天下,行侠仗义,多次帮助天地会铲除地方贪官恶霸,当年便救过天地会的创始者万云龙一命,被总舵主陈近南亲命为第一客卿。他虽不在天地会任职,可地位却仅次于陈近南、胡德帝,对于天地会在京师的几个分舵,了若指掌。

    来到城南的一处豪宅,见左右无人,以不同的规律敲打着屋外的门环,对了暗号,被人迎进了大厅。

    坐了不久,一个健硕的男子大步而来,他一面风霜,脸上有一道由眼下斜落至唇角的刀疤,非常恐怖,“在下天地会堂主向华银,见过傅老。”

    傅山心急李翔的大事道:“你们副总舵主在哪,老夫有急事要立刻见他。”

    向华银迟疑道:“副总舵主现在在策划如何刺杀鳌拜一时半刻抽不开身,不知傅老的急事可否对我说来?”

    傅山急切道:“与你说也没有用……”他说着拿出了一块漆红色的令牌道:“此乃万云龙之天地令,此令一出,天地会上下皆听号令,立刻带我去见副总舵主。”

    向华银立刻抱拳道:“遵命,但还请傅老稍等片刻,我只知副总舵主大致在哪个分舵,具体是哪个却不清楚,容我出去问一问。”他转身过去的时候,眼中闪过一丝利芒。

    -------------------【第四十四章 偷袭】-------------------

    昏暗的街道,向华银领着傅山游走于小巷中,穿来插去,四周充斥着鸣虫的叫声。

    “非常时刻,处处需得谨慎,从小巷走,绕一些远路,可保万全……”向华银回过头来与傅山说话。

    傅山正待开口,突然察觉有异,正前方一道银光闪过,一支冷箭突的直射向华银后心。

    “小心……”傅山面色为沉,低喝一声,身形一闪,以不可思议的速度挡在了向华银身前,左手轻轻向上一挥,与箭头侧面撞在一处,箭羽便如撞上了铁石物一般,立即磕飞。正待应战,冷不防后心传来一阵剧痛,身后的向华银不知何时手中已经多了一把匕首,重重的刺入傅山后心。

    这一下变故突如其来,傅山武功之深,虽已到了化境归一的最高境界,天下鲜有敌手,但为救向华银心神都让未知的敌人吸引,哪能料到被自己救的人会在背后如此给他一刀。

    在向华银身后的两名天地会成员蓦地见此变故,都惊呆了,不察之下,让左右两人一人一刀,插进了胸口,横死当场。

    傅山突觉腰间剧痛,呼吸登时闭住,转身一掌,打在了向华银的胸口。这一掌无声无息,却硬如钢铁,将向华银整个人打飞出了三丈。他道袍一卷,扫落了暗处射来的暗器,举手投足连毙同行未死的天地会成员,往小巷窜去。

    小巷路口已有十余人从暗处现身阻拦,傅山背上长剑出鞘,腾空而起,人剑合一,化作一道闪电,朝十数人劈去。

    剑芒映着头顶的朦胧的月光,更添其不可抗御的肃杀之气。

    前来阻挡傅山的都是好手,人人悍勇如若虎豹,可是当那阴寒的长剑往他们疾射而至时,眼睛登时全被长剑的厉芒所蔽,就在失神的刹那间,长剑已达他们要害,大骇欲退时,已纷纷溅血堕地,死时连伤在什么地方都弄不清楚。

    傅山仅用一剑,便刺死六人,打破了一个缺口,窜逃而出。

    傅山才跑出二十余步,便觉得头重脚轻,几乎摔倒,立即醒悟,刀上有毒,当即取出针灸袋,在跑动间准确无误的将银针刺入中刀部位的四周,一咬牙将短刀拔了出来。

    刀入身体两寸,几乎深入体内,但傅山拔出刀的时候,却无鲜血喷洒,唯有些许猩红的毒血缓流,就如血脉被封住了一样神奇。

    听着身后急促的脚步声,他一咬牙,掉头对着追兵冲了过去:与其在追逐中体力耗尽被擒,不如在尚有体力的时候,将追兵尽数诛杀,争取有限的一些,或能保命。

    傅山屏气凝神,冲入人群中去,数十年的苦修,倏地具体表现出来。他动作柔中有刚,缓急相兼,闪展晃忽,如颠如狂:步法左旋右转,踉踉跄跄;身法东倒西歪,飘忽不定;剑法穿挂云扫,劈抹撩刺变幻莫测。

    若李翔在此,非惊叹高呼不可。他使的醉拳,便如醉汉发疯,虽然奥妙无穷,却略显狼狈。可是傅山此时使出的醉剑却身若杨柳,剑似龙蛇,形醉神不醉,潇洒飘逸。

    然而在这潇洒飘逸的剑法下,确是血雨腥风。奥妙的招式,在李翔手中尚且能发挥奇效,更何况是傅山这类化境高手。出人意料的招式,神出鬼没的长剑,只是短短的几个呼吸,追击的二十多名好手,全数饮恨剑下。

    傅山刺死了最后一人,发现自己后心已经一片血迹,银针封住了他那一块血脉,但随着剧烈的运动,造成血流加速,银针也失去了理想的效果。

    他咬了咬牙,用银针在自己的百会穴上一刺,强迫大脑保持清醒,离开了此处。

    留在原地的向华银连喷了好几口鲜血才缓过劲来,他爬着坐起,靠在墙上,看着地上的五具尸体,吃力的伸手入怀,从怀中取出了一块铁条内甲,内甲中心有着明显弯曲的痕迹,形成一个五指印。看着内甲上的五指印,心中一阵后怕,若非有这内甲护身,他五脏六腑,非让傅山的内劲打烂不可。

    向华银开始便知傅山武艺高强,天下间鲜有敌手,想要暗中偷袭都没有多大的把握。于是,决定铤而走险,以自身为诱饵,吸引傅山的注意力,然后给他致命一击。他的原定计划是傅山拉着他,躲离暗箭,他好在侧面在傅山心脏处一刀,直接了结了他。

    哪里料到傅山的武艺超出他的想象,面对射来的劲箭,他依然能够从容不迫的挡在他身前,以手掌击落箭羽,留给了他一个后背,向华银不得已只能从后心下手了。

    “大人,傅山跑了。”一个黑衣人惭愧的出现在向华银的身前。

    向华银又咳出了口血,道:“继续找,顺着血迹,不停的找,让他无法去天地会分舵,无法与熟知的人会面。在派人通知曹大人动用军队。傅山受了我一刀,刀上有剧毒,只要不给他休息的机会,让毒术顺着血液流遍全身,任凭他医术再好,武艺再高,也只有死路一条。”

    休息了好一会儿,向华银才略微恢复了精力,挣扎这爬起,打算去找胡德帝,将此事嫁祸给鳌拜,让他定下对鳌拜的刺杀行动。

    走出了十步,突然他又折了回来,仔细的看了看那三个同伙的伤势,冷冷一笑,吐了口血痰道:“好你个傅山,差点就中了你的诡计了。故意不杀我,是知道我会将这次事情嫁祸给鳌拜,在这三人的身上留下你打死的痕迹。让胡德帝发现到我在说谎,你也太小觑我了。”

    他阴冷一笑,让人将尸体尽数毁去。

    **********

    紫禁城,乾清宫。

    康熙在睡梦中让曹玺叫醒。

    看着一脸肃然的曹玺,康熙赶走了睡意,道:“曹爱卿深夜找朕,可是计划起了变故?”在过一个月就是鳌拜的生日,是一生中最为吉利的六十大寿。

    鳌拜为了彰显他的权势,打算在京师举办一个盛大的宴会,京师所有达官贵胄都在邀请之列,摆千桌酒席,从府邸至大街,效仿古人的流水待客。

    这一日的鳌拜府与他屋外的大街将会是万人空巷。

    在他们的计划里,天地会便是利用这个机会,混入宾客中刺杀鳌拜。

    以当时的场面,以天地会的能力,只要能够混到鳌拜的身旁,成功的几率是很大的。

    康熙因为李翔的出现,现在处处受制,完全奈何不得鳌拜,才令他不得不可笑的将希望都寄托在死敌天地会的身上。

    曹玺将傅山的事情前前后后的告诉康熙,道:“向华银此人狡诈贪婪,但诡计多端,他联系上下,觉得傅山如此急切的找胡德帝,有七成的可能是劝说胡德帝放弃刺杀鳌拜,便贸然行动。只是想不到傅山武艺之高,超乎想像。”

    康熙铁青着脸道:“莫说是七成,便是只有一成可能。傅山也该死。到了今时今日,朕不许任何人来破坏计划。立刻传朕旨意,全城搜索傅山的下落,若有人胆敢隐瞒,同罪当诛。对了,类似于傅山这类人最重情义,据朕所知,他交友天下,可以从他朋友身上入手。”

    -------------------【第四十五章 所见略同】-------------------

    李翔当夜美美的睡了一个好觉,因为傅山的出现,他心头最在乎的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不用在为胡德帝与鳌拜正面敌对带来的后果而担忧。

    但是事实证明,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他发现一觉起来,一切都离他所想的相去甚远。

    因为事发地点的京师西部,李翔的状元府也在西部,一大早就有士兵敲门要求搜查。

    李翔是新科状元,而且一度与鳌拜走的很近,清兵虽奉命行事,确也不敢为难,拿出了上面颁布的搜查与通缉公文,征求着李翔的意见。

    看着公文上记载的是傅山,李翔心中暗惊,暗忖:“才一晚上,傅老发生了什么意外?”

    他面不改色的同意了卫兵搜查的请求。

    面对这档子事情,若非鳌拜这种权势滔天的人,便是打脸充胖子也无用,反而会引起怀疑。

    李翔让下人送上茶水,漫不经心的问道:“这位将军,究竟发生什么事情了,这个傅山昨天我还曾与他见过,当今的大儒之一呢?”昨天的会面,诸多人在场,便是有心隐瞒亦是无用,直接说出来,更加显得问心无愧。

    负责搜查的将官一路搜查下来,都没有遇到什么好脸色,李翔的配合,让他充满了好感,对于问题也答的极为爽快,有气无力的报怨道:“也不知是出门没看黄历还是什么,摊上了这档子事情。城西都是公子这类的达官显贵,我这等小兵卒一个也惹不起,没少受人冷眼,好像我的不是一样。要是人人都跟公子这样,通情达理,该有多好。还有那个该死的傅山,好端端的吃饱了闲着没事做,非要刺杀什么皇亲国戚。这不惹下大祸。今日一早,才是凌晨左右,上面就下达了旨意,让我们贴通缉令,全城搜捕傅山,忙到现在眼睛也没有眨一下。”

    李翔心中起疑,昨日傅山应该去找胡德帝才是,怎么会去刺杀什么皇亲国戚?不免问道:“不知是哪个皇亲国戚,可别是我认识的。”

    问起这个,将官也是一头雾水道:“我只知上面是这么下令的,到底是谁,我却不知了。”

    李翔应了一声,也知打探不了多少了,只是随便的聊了几句。

    他的配合,清兵也投桃报李,将府邸上下可以藏人的地方扫视了一遍,并没有磕磕碰碰即离开了。

    “仲明,你立刻去徐家一趟,看看那里的情况。如果可能,劝说顾先生他们离开,傅老发生了这类事情,他这个最好的朋友,想要置身事外,估计不可能了,能避就避。”

    李翔在送走清兵之后,即刻找来桂仲明,让他去通知顾炎武避避风头,心中却万分诧异,实在不知傅山为了好端端的去理会什么皇亲国戚。同时也认为,既然傅山有心情去刺杀皇亲国戚,那足以证明,他已经通知了胡德帝:以他的老练,不至于因小失大。

    李翔纵然才智过人,也并非神仙,做不到掐指一算,昨夜景象浮现眼前。并不知天地会内部存在叛徒,更不知什么所谓的刺杀皇亲国戚是掩人耳目,胡乱编制的一条罪名。

    不到小半个时辰,桂仲明带来了一个不好的消息。

    他晚到一步,这刚刚抵达徐府,即发现清兵押着顾炎武离开,已经将他囚禁了。

    李翔想起傅山的嘱托,想着解决的问题,突然脑中浮现出一人,暗叫:“不好。”

    他在京师认识的朋友不多,其中最亲近的就属曹寅、蔡启僔、孙在丰与徐乾学。前三位都是值得一交的人物,后者徐乾学却给他一种很不舒服的感觉,心机太深,太过做作。

    李翔这里的心机深,并非是那种城府心智,而是交友的态度。徐乾学对待曹寅的热情大于他李翔,而对待他李翔的热情大于蔡启僔,对于蔡启僔的热情又大于孙在丰。正好依着家世、地位从上至下。可见此人非常的势利,这类人一但有人触及他的利益,会不择手段的维护,哪怕是至亲之人。

    李翔对徐乾学了解的不深,无法断定他到底是不是这类人,但给他的感觉是这类人无疑。顾炎武为人倔强,有着牛脾气,又与傅山情若兄弟。此次入狱,必然讨不得好。

    徐乾学作为二甲传胪,是今年仅次于他、蔡启僔、孙在丰的存在,可说是前途无量,亦能说是前途渺茫。他的地位不上不下,一但上前一步,就是康庄大道,可下跌一步,便是独木小桥了。在这个关键的时候若受到顾炎武的牵累,前途必然大受影响。

    如果徐乾学自私至极,功利心极重,在这个时刻很有可能会会求脱身,暗地里落井下石。

    李翔思前想后,心道:“顾先生天下大儒,值得敬重,且威望至高。日后反清时,由他登高一呼,从者必将云涌,不能有失,何况我答应了傅老,怎能失信?”又叫来桂仲明,让他去找徐乾学,叮嘱道:“如果这个时候徐乾学再为救顾炎武奔波,那就算了。如果无所事事,或者心神不宁,想个办法将他偷偷给我绑了,找个地方藏起来。”

    徐乾学若为顾炎武奔波,则意味着他愿意惹祸上身,便是他李翔冤枉好人了,反之在这种情况之下,还能无所事事犹豫不决,足见他有心置身事外,或者另有想法。

    **********

    徐府。

    顾云曦芊芊玉指不住的在桌上轻轻敲打,那张绝美姿容上透露着淡淡的忧色。小莲轻柔的帮她揉着太阳穴,表情也极为担忧,道:“云曦姐,别担心了,没事的,老爷吉人天相,一定会逢凶化吉,就像前阵子一样。”

    顾云曦道:“你不懂,这次不同往日。你真以为傅先生是刺杀了什么皇亲国戚,错了。傅先生的为人我了解,他才智超绝,高瞻远瞩,不会鲁莽行事的。就算他有心要杀什么人,也会等义父离开,或者想办法支开义父,了却一切后顾之忧,然后行动。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是朝廷如此兴师动众,一定不是小事。想要救出义父,难如登天,需要从长计议,急不来。他们的目的是傅先生,一时半刻不会伤害到义父。让我担心的是大表哥,义父无后,待他如子,他知道义父的很多事情,很难保证其中没有威胁到义父的。”

    小莲安慰道:“这个云曦姐就放心,大表少爷为人和蔼,对待我们都好,他就算知道些什么也不会说。”

    顾云曦冷笑道:“是你太天真了,我那表哥自小就是官迷。他待我们好是利用我来结交京师的达官贵族,好争取人脉上位,哪里安得什么好心。我不过跟他抱着同样的想法,结交京师贵胄,方便行事,相互利用罢了。”

    便在这时,剑雨匆匆而来,道:“云曦姐,找到徐乾学了,他在一家酒馆喝闷酒。”

    顾云曦先是一怔,摇头叹道:“果然跟我想的一样,他在与思想做争斗,考虑是置身事外,还是为了前途出卖义父。人与人之间,果真只有利益。剑雨,想办法将他擒住,找个地方关起来,别让他惹事。”

    -------------------【第四十六章 约斗南怀仁】-------------------

    “当!”

    刀剑相交。

    桂仲明一招击退面前突如其来的敌人,脸色略微严峻,初次交手,便知眼前这位秀丽佳人武艺不俗。

    他奉命寻找徐乾学下落,意外在一家不知名的小酒肆里发现了他,见他不为顾炎武的事情奔波想办法,而是独自一人酗酒,心知李翔顾虑的不差,正想着怎么将他偷偷虏来,恰好发现徐乾学醉倒了,像死猪一样的趴在桌上。

    他佯装徐乾学的好友,为他付了账,轻而易举的将他带出了酒肆。

    京师很大,但作为国都,基本上每一处地方都被开发起来,想要找到一块没有什么人的地方并不容易。

    最后桂仲明选择了南园,这里是北京城内著名的开放式公园,有一片广大森林区,间中点缀些亭台,景色雅致,吸引了大片游人观赏。李翔在处理公务的时候,他曾带着百灵儿来南园游玩过,知道南园游人甚多,但偏僻无路的树林深处并无人迹,可以藏人。谁知将人带入南园树林,意外发现有人跟踪。

    他将徐乾学靠在树上,霍然转身,反手一刀,往暗处劈去。

    这时他发现跟踪自己的竟是在徐府有过一面之缘的剑雨。剑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刀,竟然丝毫未乱,自然地拔出长剑迎击,接下了桂仲明这一刀。

    剑雨摆开架势,长剑遥指桂仲明道:“把人交给我。”

    桂仲明心头雪亮,笑道:“我当是什么,原来是姑娘动的手。我们目标一样,不如一并行事,彼此有个交待?”最初他以为徐乾学是醉酒了,可一路下来,徐乾学如死猪一样,绝非是醉酒甜睡,心中便有了怀疑。剑雨出现,确定了他的想法。

    剑雨心头窝火,自己好不容易神下了迷药,正打算出手,却让桂仲明捡了一个现成的便宜,将人带走了,冷面一寒,二话不说,直接仗剑而上。手中长剑化作一道长虹,有如狂风怒浪,直向桂仲明卷去。

    瞬息之间,长剑有如毒蛇般在窄小的空间内,向桂仲明作了十六下急刺,每一下急刺,都由一个不同的角度向桂仲明攻去,每一着都试图封死桂仲明回击的路线。

    桂仲明暗赞,前日他见剑雨剑不离身,便以怀疑她剑术造诣非凡,今日见她出手,果真了得。如此快剑,生平仅见。赞归赞,他的身形一点没有慢下来,锐利的眼神,使他从她身形肩膊的微妙变化中,判断出她每一个将要攻击的角度和变化。

    剑雨每一剑都刺空,原来完美无懈的一击,给对方一个转身,或一个侧撞,便变成劣招,无论速度多快,总在桂仲明的闪避下冰消瓦解。

    忽地他暴起一击唐刀劈在长剑的剑背上,剑雨虎口一震,长剑几乎脱手,连忙抽剑后退。

    桂仲明并不乘胜追击,气定神闲地站在丈许开外道:“姑娘,你的剑法快捷,身法灵巧,我想胜你并不容易,你要赢我,怕也很难。我们打下去,只会惊动游人,造成更大的不便。你暗中下药想必是为了帮顾炎武先生,我亦是如此,既然目标一致。我们一并将他藏好,各自回去交差,两全其美,你看如何?”他再次重复自己的意思。

    剑雨心知他说的不错,点头道:“就这么办,回去转告诸葛正,告诉他别耍花招,想以此来威胁我家小姐。”

    桂仲明立刻道:“剑雨姑娘,我想你是误会了,我家公子是天底下少有的好男儿,这种事情,他才不屑去做。”

    剑雨撇了撇嘴,没有回话,脸上满是不信。

    李翔得到桂仲明的回信,大感意外,没想到他与顾云曦竟想到一块去了,脑中浮现那张绝色容颜,忍不住心道:“这家伙真不简单,不知她会用什么法子来救顾炎武,可以期待一下。”

    一时半刻,他也没有救顾炎武的策略,也没有强求,顾炎武终究无过,只是受到了牵累。清朝固然无道,但是面对顾炎武这类闻名天下的大儒,也不敢胡乱挥刀,生命还是有保障的。

    见点卯的时候快到了,李翔匆匆穿上官府,前去工部报道。来到工部,屁股还没坐热,得到康熙召见的消息。

    李翔心中谩骂了几句,跟着侍卫一路来到了钦天监。

    钦天监的大堂康熙正在于一个洋人对话,见李翔入内,笑道:“诸葛爱卿,这位比利时的南怀仁神父就无需朕介绍了吧。”

    李翔点了点头,道:“在工部见过几次面。”说着,像南怀仁问好。

    南怀仁只是淡淡的回礼,一副倨傲的神色,接着对康熙道:“皇上,荷兰使者带来的短筒燧发枪与蟠肠鸟枪是西方最高的科技,一般人哪里仿照的出来,交给火器营浪费时间。便将这个任务交给我吧,我南怀仁有信心将这两把枪仿造出来。”

    见李翔一头雾水,康熙愤愤不平的道:“今日荷兰使者向朕送上了两把枪,态度很是傲慢,言语间都是炫耀之意。想我大清地大物博,区区红毛鬼子安敢在朕面前炫耀。朕有心造同样的枪械回赠给荷兰使者,让他知道我大清的枪炮技术,并不比他们的差。诸葛爱卿管辖火器营,朕想听听你的看法,能否完成此项任务。”

    李翔听悉缘由,心中冷笑,暗忖:若不是你这麻子,哪有这番局面,他装作感兴趣的神色道:“可否将两把火枪都拿来给臣瞧瞧?”

    康熙让人端上了两把火枪,一把正是短筒燧发枪,另一把从表面上看与长筒燧发枪一般无恙。

    李翔将短筒燧发枪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道:“这火枪携带方便,利于防身,很有创意。让臣来做,一个晚上即可完成任务。”

    康熙惊愕的看了李翔一眼,就在李翔来之猫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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