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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演,接着演。

    纪与棠再一次破了例,她没赶赵暮夕走,也没有戳穿她,反正住院也是无聊,有人送饭何乐而不为,倒看看她还能折腾些什么出来。纪与棠这时笑了笑,没有化妆反而显得更加温柔,“你认真了?那我不逗你了。”

    到底是谁在认真,逗她?这是一直在逗她?赵暮夕已经要被纪与棠绕晕了,可以说,她现在完全不知道纪与棠是怎么想的,她只知道纪总不是省油的灯,不要轻举妄动就行了。

    “不去学校?”

    “今天没课。”赵暮夕伸手去收拾桌子上的文件,动手前先问了下,“这些我先收起来了?”

    “嗯。”

    或许她这样说,只是想给双方一个台阶下,赵暮夕想,本来普通朋友之间关心一下也很正常,倒是纪总,昨天她突然严肃地说那些话,有点不妥吧。嗯,可能纪总今天意识到了自己的不妥……

    赵暮夕将汤和粥一一盛进小碗里,“你尝尝,小心烫。”

    纪与棠看着小碗里的山药排骨汤和小米粥,很香,卖相也很好,“你自己做的?”

    “对啊,你试试我煲的小米粥,肯定比昨天晚上好喝。”做饭是赵暮夕的强项,这点她有资本骄傲。

    “看不出来你还会煲汤。”纪与棠喝了一小口汤,咸淡适宜,汤头鲜美,她严重怀疑赵小姐是在某家饭店打包过来的,这种事情应该完全符合赵小姐的办事风格吧。

    “除了煲汤,我还会烧菜。”

    “现在会做饭的女孩子不多了。”

    “喜欢才学的,怎么样,味道还行吗?”

    纪与棠已经喝了小半碗,“味道很好。”

    “如果喝得习惯,我可以每天都给你煲。”赵暮夕将热乎乎的粥送到她面前,“养胃的,多喝点。”

    “每天?太麻烦你了。”如果不是虚情假意,纪与棠可能真会被感动到,小米粥的浓度刚刚好,不像昨晚,太稀没什么口感,小米粥喝到胃里暖暖的,舒服不少。

    “不麻烦,我喜欢做饭,有人喜欢吃就开心了。”说着,赵暮夕再给她盛一小碗粥,“况且,我们算是朋友吧?”

    “你这爱好挺特别。”纪与棠只是一笑。

    “我哪像你,一天忙到晚,生病了还要工作,纪总未免太敬业了。”

    纪与棠小口喝着粥,嘴角有一点笑意,论起敬业,赵小姐应该好好夸夸自己。

    “明天有时间吗?”纪与棠接过赵暮夕倒来的温开水,已经开始自然而然地享受来自赵小姐的专属服务。

    “有。”

    纪与棠喝着水,“还过来吗?我一个人闷得慌。”

    “纪总……你男朋友呢?”赵暮夕提起了这个敏感的话题。

    “他工作忙,没什么时间。”

    女朋友生病住院了都没时间,这样的男朋友还不分手,留着过年啊,赵暮夕在心里吐着槽,又有点心疼她,“生病了都不过来看看你?”

    “你明天还过来吗?”

    看来纪总并不太想提男朋友这件事情,赵暮夕直觉纪与棠和贺齐的感情应该不怎么样,否则林微能那么快得手?而纪与棠似乎也很少和贺齐一块儿出现,除了那两次酒会。

    “当然过来,说了每天给你煲汤的,明天想喝什么汤?”

    纪与棠住院七天,赵暮夕每天都给她煲不同口味的汤,热乎乎地打包送到病房,尽心尽力,简直是全职保姆。纪与潞请她来肯定没少花钱,纪与棠干脆就由着赵暮夕在自己面前装,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人相处得十分“融洽”。

    十八天过去了,林微已经和贺齐打得火热,但纪与棠一无所知。

    赵暮夕好几次想,要不要告诉她这一切,告诉她贺齐的为人,告诉她那个男人不值得她嫁,但一切还是按计划走吧,让她自己看清真相也好。

    出院后,纪与棠依旧恢复了上班的节奏,赵小姐总是“敬业”地给她发短信,提醒她按时吃饭。

    午餐是李秘书给点的外卖,正好有一道山药排骨汤,纪与棠喝了一口,却皱起了眉头,“怎么这么难喝……”

    突然有点想赵暮夕煲的汤了。

    李秘书听到她小声埋怨,大气都不敢出,这汤是纪总要点的,平时也点这家的外卖,也不见她说难吃,自从出了院以后,纪总的口味好像更难伺候了。

    “纪总,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怎么了?”

    “出院了,不庆祝一下吗?”

    第10章

    “出院了,不庆祝一下吗?”

    赵暮夕虽然这么说,但并没有把握约纪与棠出来,她对自己的态度总是时冷时热。从她胃病出院以后,赵暮夕每天都会发消息提醒她吃晚餐,她不会每条都回,偶尔会回一条“知道了”,高冷得很,也许真是太忙了。

    住院的那几天,赵暮夕基本每天都陪着她,现在几天不见,倒还有点想她了。难道自己是受虐狂么,和纪与棠相处,打个不雅的比方,明显是自己的“热脸”在贴人家的“冷屁股”,也不知道有什么可乐呵的。

    赵暮夕以前还走挺高冷的人设,都是别人追她,等到了纪总这,人设全被狗吃了。每次纪与棠一回她消息,她捧着手机,笑得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后边,赵暮夕自己没察觉,都是林微说的,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在和哪个“野男人”调情。

    “今晚?”纪与棠看了眼日程安排,今晚是空着的,“我有时间。”

    纪与棠挂掉电话,又没有拒绝她,看着最近与她频繁往来的通讯记录,自己都费解,怎么会拿这样一个人来消遣。

    “那下班的时候,我去公司找你?”

    “嗯。”

    她一声轻叹的尾音,真好听,听得赵暮夕都不舍得挂断电话,别人都说林微性感,在赵暮夕看来,纪与棠要比林微性感多了,林微只是表面上的性感,但纪与棠是骨子里的。

    从来没人用“性感”来形容纪与棠,赵暮夕是第一个,而经过后来的实践证明,赵小姐的直觉十分准确

    “别太累了。”

    耳畔一声轻柔的叮咛,让纪与棠片刻失神,转念一想,只要给钱,赵小姐对每个人都是这样。

    晚上她们去的一家中餐厅,两个人点了四五道菜,都是清淡少油的类型。

    “来,先喝汤。”赵暮夕帮她拿过碗,小心翼翼地盛了一碗牛骨汤,又送了上去。

    说来奇怪,喝过赵暮夕煲的汤以后,再喝其他,纪与棠总觉得味道不尽人意。

    “怎么不喝了……”赵暮夕见她喝了两口,就放下了勺,之前住院时明明每顿都能喝两小碗,所以今晚赵暮夕特意点了一大碗汤,“你不是挺爱喝汤吗?”

    “我不爱喝汤。”纪与棠将汤碗推开。

    “我知道了……”赵暮夕单手托腮,歪着头,然后笑眯眯地看着纪与棠,厚脸皮说道,“纪总只爱喝我煲的汤,对不对?”

    纪与棠优雅端庄地喝着凉白开,“几天不见,脸皮见长。”

    “纪总……”高冷又闷骚,赵暮夕似乎有点了解她了,传说中的口嫌体正直大概就是纪总这种类型,赵暮夕同她说话越来越随意,有时随意到自己都忘了还有任务在身,“只要你说一句,每天都想喝我煲的汤,那我就每天都给你煲。”

    纪与棠抬了抬眸,关注点有点特别,“你经常给人煲汤?”

    “我只给喜欢的人……”赵暮夕原本想开玩笑地说出这句话,可看着她的眼睛时,抽风一样说得有点“深情”,接着扶了扶额头,有点尴尬地改口,“不是那种喜欢,你知道的……”

    补充一句,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赵暮夕汗,林微都说了勾搭不上纪与棠就算了,自己现在又抽哪门子疯,脑子搭错筋了。

    纪与棠每天都接触形形色色的人,还没有人能在她眼皮底下耍花招,可是赵暮夕刚刚说那句话时的眼神……

    赵暮夕,是你演技太好,还是入戏太深。

    “你还会害羞?”纪与棠轻笑一声。

    “哪有……”赵暮夕不看她,若无其事地低头夹菜吃。

    纪与棠答应她出来,因为和她一起吃饭,挺舒服的。一个人吃饭觉得无味,酒桌上的应酬又虚与委蛇,虽然赵小姐也是演戏,但同那些大腹便便的油腻商人,还是有着天壤之别。

    赵暮夕平时很随意,也就是偶尔出入那些酒会晚宴,端着架子,装个样子。比起夹在有钱人中间喝高级洋酒,她更喜欢走在马路上啃煎饼果子,她喜欢钱,但并不喜欢所谓的“上流生活”,活着多累啊。

    她从小到大最大的愿望,就是有自己的房子,因为受够了租房被人赶的生活,有条件的话,弄个十套八套房产更好不过,天知道她小时候多羡慕包租婆的职业。

    有时候想起来真讽刺,或许你拼了命想去追赶的终点目标,还远不及人家出生时的起点,就譬如她,和坐在她对面的纪总,表面上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实际上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

    所以,人比人会气死人的,还是看开点,赵暮夕虽然有点“丧”,但还没颓废到那种地步。

    “有心事?”平时口若悬河的赵小姐突然安静起来,反倒是不习惯。

    “没……对了,待会儿去酒吧吗?”饭吃了一半,赵暮夕才开始说正事,林微那边还在一直等她的回复,他们四人组,今晚能不能去酒吧来一场“偶遇”。

    “怎么想起去酒吧?”

    “约你出来一次太难了,难道纪总吃顿饭就想走了?”

    纪与棠上次去酒吧,还是纪与潞拉着她去的,她极少去那些地方,遇上心情不好的时候,会去喝两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