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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吧。”他说好吧,两个字说出来我像听情书,情书里写满了对我的纵容和喜爱。

    “就睡一个晚上,明天我去给你买新沙发,买一张宽敞些的。”他又说。我抱着被子在床上和他傻笑对视,乖乖贴墙躺好,等沈欲上来睡觉。

    睡觉了睡觉了。

    可他总有很多事要做,那张椅子好像有魔力把他困住了。我抽出时间来研究沈欲的睡床,其实这是一张双人床,之所以我觉得它不像,是因为床面有一半面积堆着书。

    就连脚底下都是书,我开始怀疑床下会不会也有课本。

    沈欲的枕头看起来比我的要软。我偷偷枕了几秒,确实柔软,可又有足够的支撑力,像沈欲本人。

    “沈哥,你在做什么啊?你困不困?”我还是太幼稚,心急火燎问他,试图催他上床。他告诉我在写作业,我自讨没趣,坐起来看着他写。

    圆珠笔落在纸张表面,在一阵沙沙声中沈欲不停翻页。真厉害,我很少动笔写字,他一晚上写出来的字可能比我一整年写的还多。

    他垂着头写,我不敢叫他更不敢打扰,随手抽了床上一本书,坐在沈欲身后一米安安静静扇扇子。这里不是黑龙江,夏天很热,我不想让沈欲出汗。

    察觉到这股凉风,沈欲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随后别过身继续写。我变成认真又忠诚的扇风机器,一下又一下送去凉风,不知过了多久竟然打起哈欠。

    正当打第3个哈欠,沈欲放下笔,伸了一个懒腰。他问我是不是困了,我倔强地不承认,他摸了摸我因为打哈欠开始流泪的眼尾,让我先躺好,他去洗澡。

    躺好,洗澡,睡觉了睡觉了……我顿时不困了,成了世界上最精神的人。

    大约半小时,沈欲又带着一身水味回来,头发吹得半干。明明是我主动爬上床,强烈要求同床共枕,这时候又害羞了,身体不由自主躲开沈欲的注视,用被子盖住下巴。

    他什么都没说,很困了似的躺下就要睡,我全身骨头都僵住,每一根筋变成水泥,每个关节都无法弯曲。

    沈哥躺在我旁边,他眼睫毛好浓密。我看他的侧脸多想过去抱他一下,可只要沈欲不开这个口,我就当床中央有一道电网,不能越界。

    但是我的手不算身体的一部分,它自己非要伸过去,我管不住。它慢慢潜入沈欲的被窝,勾住那一只温暖又有力的手。

    “还不睡觉?你想干什么?”沈欲闭着眼问,没有打我。

    “想我们拉着手睡。”我开足了马力去想象,所有能汇集的画面都是如何拉住沈欲的手。我年龄没有他大,可手却比他大一些,虽然不是很厚,但我相信总有一天这双手可以变厚,包裹住沈欲。

    今晚最大的美梦就是拉手了,我试图再近点,沈欲掀开了他的被子,直接用他的被子裹住了我的被子。

    我傻了。

    盖了两层小花被,外加沈欲的怀抱,我好热。黑暗中他搂住了我,不知道是没有光的环境给了他勇气,还是我太会耍赖。

    紧张,我紧张得胃开始抽了,一抽一抽很不成熟,幻想了那么久却有点想躲这个拥抱。它太好,好到我竟然不习惯,不熟悉亲密。

    察觉到我的不自然,沈欲开始轻轻拍打我的后背,我瞬间被他拍晕了,好些从没有过的远古回忆顺着拍拍的节奏回到了身体里。或许在我很小的时候,也有人这样拍过我。

    不一会儿我的胃就不抽了,浑然不觉地往沈欲被子里钻。我们隔着一层,我不要,我要踢开这层破被子和他一起睡。沈欲这时才慌了,没想到拍后背的结果是踢被子,在他跑掉之前我成功得逞,钻进沈欲被窝,双臂使劲地缠上了他的腰。

    和我想象中一样紧致和薄,他吓坏了,先是拍我的手然后要躲,我只能把178的身体缩成迷你版,蜷着腿往他怀里塞。

    “沈哥,你抱我睡吧。”我的胃完全好了,僵硬的关节也脱离了坏事的命运,渴求沈欲的拥抱来滋养。他一直没敢睁开眼睛,我就搂着他的腰,用一个吻落在他腮帮上。

    “沈哥。”我把脸往下埋,一头金毛软软地趴在沈欲的枕头上,鼻梁骨陷进他胸口,“我就睡一个晚上,好不好?”

    半晌,我的脑袋顶才落了一只手,耳边是沈欲无可奈何的笑:“快睡吧。”

    我以为自己会睡不着的,可沈欲贴身穿着的莫代尔棉背心比他的椅子还有魔力,竟然把我变困了。但睡眠质量终究不好,夜里醒来无数次,叫我意外的是,沈欲睡觉并不是一个老实的人,他会乱动。

    进入深度睡眠后他放开了我,时而掀被子,时而趴着睡又转回来,两条长腿会踹我,可还会勾我的脚踝。他睡着像天真的小孩子,不哄我,反而更需要人去哄他。

    我试了几次,想把他完全抱进怀里但都失败。因为我的肩还不够宽厚,手臂还不够强壮,最后只能抱着他的一条胳膊相拥而眠。

    但我完全不慌,因为我知道沈欲喜欢我。自己会长大,几年后就会换另一个模样。我可能会比他高大,练出健壮的肩臂来,眼神坚定。我要把他收在前胸,就像他今天把我收进被子里一样。

    沈哥,你怎么保护我,我记住了,我永远不会忘。

    作者有话要说:  奶乔:一起睡了,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第141章 番外-《脏狗》15

    一觉醒来, 我缩着腿蜷在沈欲怀里, 双手牢牢地抱他的腰。他比我高出半头多呢,可睡觉的脸像小孩子那么不设防。

    捡回一个陌生男孩养着, 这种行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从我这方面来说肯定是要谢谢沈哥的善良, 可从旁观角度来看, 沈欲好像也不是很聪明……

    毕竟这是一个危险系数好大的事,他对我没有丝毫了解, 放任我住进来, 还和他同床共枕,还抱我, 还拍拍我后背。万一, 我真是坏人呢?他该怎么办?

    有流浪经验的我见过各种坏面孔, 如果是他们遇上了善良的沈哥,会发生什么事呢?这想法一冒出来我不禁冒冷汗,会发生的事太多了,沈欲应付不来。

    但我能肯定的是, 不管发生什么, 我都想挡在他前面, 即便打不过也要替他应付一阵。

    被人抱着睡觉简直让我上瘾,我迷恋他带有体温的皮肤还有帮我撑起被子的肩头。我只要安心躺着就行,他肩宽一点,承重墙一样,任何人躺在他身边都会有安全感。

    安全又漂亮的沈哥,我忍不住了, 指头在他背部的皮肤上滑来滑去,我的天,他皮肤真的好,出了汗带点湿。就在我还想摸摸别的地方的时候他醒了,乌黑的眼睛看着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我。

    “你……”他还在缓神,我猜他一定没想起来昨天允许我上床睡觉,“你干嘛啊?”

    我干嘛啊?我什么都没干啊,只是抱着他不想起床而已。

    沈欲见我不回答以为我还在犯困,他睡迷糊的样子格外可爱,像一只困得不行的大猫。如果要举例,我眼里的沈哥就是一只雪白的大布偶。

    在圣彼得堡我见过有钱人家养那种猫,它天生贵气,比普通体型的猫大一点,正如沈欲高于我的个头。可那是我见过毛发最软、胸围最大、最容易抱住的大猫,只要稍稍一堆它就倒下,眼睛水汪汪不反抗。

    “还困不困?”现在这只大布偶问我。我点头,哼着鼻音说困,假装自己刚才没有偷看他的前胸,没有偷摸他的后背。

    掀他背心时,我看到了一颗痣,在那个地方。

    “困就……再睡一会儿。”沈欲把被子拉一拉,我看出来了,真正犯困的是他。于是我配合他的表演假装打哈欠,果真他半分钟就重新睡着了,毫无防备将我搂在臂弯里。

    他胸口好有弹性,呼出来的热气都是软的。我真没法再睡,从流浪狗变成了一只金丝雀。沈欲用温暖的怀抱打造笼子,我在里面享受衣食住行。

    小时候我看过一个童话故事,很俗气,叫睡美人。我和阿洛说我不信王子会去亲吻公主,因为男人有剑有马还打败恶龙,可公主已经睡了那么久,谁知道亲了之后醒不醒呢。

    阿洛揍我一拳,说我不懂美人心。我踹他一脚,骂他不懂英雄梦。

    原来不是不懂,是公主不够美所以我就没有心。现在我不想当英雄,沈欲在我面前几厘米沉睡,我已经想亲他了。

    可是亲完之后呢?我把之后的事当作大事来筹谋,或许应该回家,回那个不要我的家。不管你们承不承认我都是乔连勋的儿子,乔连勋留在俄罗斯的私生子,拥有他一样俄文名的半个孤儿。

    我有验血报告,亲子鉴定书,99.99%是父子关系。没有人能赖得掉。

    所以你要补偿我,乔连勋,你得补偿我,送我去上大学,让我成为一个有用的人。上完大学我就可以找稳定工作,我可以赚钱、养家,如果我很努力的话,还想再养一个孩子。

    但我和不负责任的父亲永远不一样,没有婚外遇,更不会弄出一个孩子。我可以把每月赚的卢布都交给沈欲,只留一点点钱吃饱就够。我会很忠诚,毕竟除了沈欲没有人会捡一个身份不明的流浪孩子回家,我必须学会怎样照顾他。

    各种各样的想法在脑海中飞过,飞得我都累了。我得承认自己不善于做计划,简简单单一个几年规划都弄不出来,因为以前都是活一天开心一天。可现在不行,我得计划,否则配不上能背美国总统就职演讲的沈欲。

    沈欲还在睡,梦里可能有高兴事,嘴角翘起来像是在笑。我搂着他的脖子在他鼻子上碰了一下,专注地数他的眼睫毛。

    和他睡了一觉,我就觉得自己长大了,开始想以后。为了让自己更快成长,我还需要和他睡很多觉。

    睡美人比我能睡,我在他身边清醒地躺了几个小时,他睡到中午才醒。这下沈欲终于不好意思了,放开了怀抱,把我轻轻推了出去。

    “沈哥,你抱了我好久。”我表示自己一动没动,他不理我了,转过身继续睡只留给我一面漂亮的后背。

    我想趴上去,但不敢。我也知道沈欲不可能再睡着了,因为他耳朵好红。最后我还是靠近过去,没有抱,而是轻轻地贴住那面后背,从后面蹭他的脖子。

    他耳朵又红了。

    不知道为什么,沈欲一直没有急着起床,但他也不和我说话。我在他身后又蹭又闻他也不拒绝,耳朵红了又红,直到红色褪下。

    最后我们饿得肚子叫唤才起,家里还有一些剩菜,沈欲简单热过我狼吞虎咽。然后他说他要写作业了,叫我不要打扰他。

    我肯定不打扰,我又不是胡闹的小孩子,是成熟男人。屋里热,又没有电风扇,沈欲埋头苦学,我在他后面站着当苦力,用他的书本当扇子,不舍得看他流汗。

    扇着扇着,沈哥两只耳朵又红起来,我真高兴。他一定很喜欢我。

    下午,沈欲说要出门买东西,我自告奋勇要求陪同。他检查我腿上的伤口,确认无误后才允许我随行。于是我又可以穿蓝卫衣了,屁颠颠当起跟屁虫。

    到了楼洞出口处,沈欲用钥匙拧开一辆自行车的锁,我才知道他还有一辆自行车。

    “怎么了?”他看不懂我为什么兴奋,“你不会又饿了吧?”

    我摇头,虽然这几天饭量大得吓人但现在不饿。“沈哥,你会骑这个对么?”

    “当然会,中国可是自行车大国,你不会啊?”沈欲问。我又摇头,刚才亲了睡美人的自豪感荡然无存,王子有剑有马砍恶龙,我在自行车大国寸步难行。

    “上来吧,我带你。”沈欲把车撑踢开,冲我拍拍后座。我不想表现出自己太激动,但下一秒便很幼稚地坐好了。还没有人用自行车带过我呢,阿洛会骑但他从不让我坐他的后座。

    而我也知道这东西很难驾驭,需要平衡能力。阿洛学骑车摔破了下巴,我觉得轮到自己学的时候可能会摔破整张脸。

    沈欲上车那秒我感觉车身明显一沉,马上,自行车轻快地动了起来。最开始那几下沈欲确实没找好平衡,我吓得两只脚沾地,直到完全平稳后才收了起来。

    原来这就是骑车的感觉,像吹风。沈欲的白衬衫在面前鼓着,也是风吹了进去。

    出了小区眼前的路笔直,我没有再去绞尽脑汁地记路牌,而是专注享受坐车的快乐。我多想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啊,哪怕是迷宫也好,把自己和沈欲永远困在这里,一辈子绕不出去,这样我们就不分开。